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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堵企业大门是基层治理中的病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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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05-30 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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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陕西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便装人员无执法证、无文书,口头要求工厂停工,被拒后调执法车堵门。此后持续11天封堵正门及偏门,期间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件。面对质疑,街道办人员称:“街道没有执法证,只有工作证”“不配合就该堵门”;纪工委书记“咋不合适?引发社会对权力滥用与营商环境受损的广泛担忧。暴露基层执法人员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基层执法中程序正义的严重缺失,甚至监督机构丧失法治底线。从执法人员到纪工委书记,无人认为堵门违法,反映内部监督链条断裂。堵门事件最令人警醒的,是执法者对法律的无知与傲慢。法律赋予的权威,源于“亮证-文书-告知”的规范链条,而非一辆喷涂“执法”字样的车。当监督者反问“咋不合适”,法治的根基已被撬动——今日堵的是企业大门,明日被堵的将是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
类似事件非孤例
河北邢台阀门焊死事件:2026年3月24日,企业依法复工进行管道清扫时,公安机关未出示任何执法文书,直接关闭阀门、驱离人员,并用钢板将阀门焊死,口头警告“谁再开阀将面临处理”。
事件核心
5月14日,上林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办公室一名男子着便装来到该厂,声称要进行检查。董某配合检查后,对方口头通知“必须停工”。董某发现这名男子无法出示执法证件,便将对方推出厂门。当日,有人开来一辆综合行政执法车堵住了该厂大门。视频显示,董某让三人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询问要求停工的原因,对方沉默不语。现场发生推搡,有人报警。
事后西咸新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来到该厂进行检查,没有下达相关文书,也没有说要整改。几天后,又有人开来一辆执法车堵住了该厂偏门。
西咸新区环保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董某的厂房内有油漆和工具,环保部门主要是核查刷漆的违法行为。该部门另一名工作人员确认,并未要求董某停工和下达文书,理由是找不到董某。
上林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用执法车堵门是因为董某不配合检查,“街道办没有文书,没有执法证,有工作证。”不配合检查就可以堵门?该工作人员说:“那我们应该咋办,我觉得应该堵门。”
没有执法证件和文书,用执法车堵门是否合规合法?上林街道办事处一位陈姓纪工委书记说:“咋不合适?”
网友评论
@大汶河翘嘴鱼AW:就是土匪。
@画倩影听涛声123:啊!是黑社会啊。
@郭冷白: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用户6320828200:依法严惩地痞流氓车匪路霸。
@用户6320828200:依法严惩涉黑暴徒。
@哥哥-199412:这就是一群无赖下流之徒。
@骠骑教授:这就是基层营商环境?
@frxh319:明抢暗夺。
@智慧之刃:你觉得可行吗?土匪想整你有的是办法。
中媒发展:执法就能如此任性?!西安执法车堵厂门11天,作人员无证执法还自认合规,更该疏通的是对规则与百姓的尊重。
@一起来白浪:不管什么原因,有违规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可以用执法车辆堵门?
@陆压司天:就是想要钱而已。给五千块钱保几个月。不管是消防,安全科,环保~~检查目的就是为了钱。
@岁月如流2010:奇葩世界奇葩事。
察天下:如此执法!陕西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出动执法车堵企业大门十多天。看着真气人,自上而下,随意执法,土匪气息十足,纪委书记面对陕西电视台记者采访,玩着手机,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这真烂透了。
@孝顶先生:西安西咸新区个别官员真是无法无天了,面对无证无证文书执法车堵门,一位街道办纪工委书记竟然能说出“砸不合法”?法纪意识已经不是淡薄不淡薄的问题了,哪里还有半点法治思维?这样的干部还不就地免职?还要留着过年吗?
周蓬安:陕西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一名无法出示执法证件的男子,口头通知一加工厂“停工”。因被拒绝,街道办出动执法车堵住厂门10余天,后又堵偏门。环保部门称未要求停工、未下达文书。西咸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已成立工作组介入调查。没证件、没文书、凭一张嘴就封厂堵门10多天——这哪是执法,这是“土皇帝”下乡收租子。有些基层公务员围着企业转,有些地区基层公务员逼着企业跪,区别就在于:前者把权力当服务,后者把权力当生意。工作组来了才挪车,早干嘛去了?建议这些“爷”们去沿海挂职半年,学学什么叫“法治营商环境”。
正观-黄河评论:5月14日,涉事街道办城建管理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着便装单独上门,到董某的简易卫生间加工厂口头要求停工。董某要求出示执法证件未果,将其推出门外。随后,有人调来综合行政执法车堵住厂门,几天后又增派一辆车堵住偏门。西咸新区环保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董某的厂房内有油漆和工具,环保部门主要是核查刷漆的违法行为。该部门另一名工作人员确认,并未要求董某停工和下达文书,理由是找不到董某。
更荒唐的是,当媒体追问是否合规时,街道办工作人员竟称“街道办没有文书,没有执法证,有工作证”,不配合检查就应该堵门。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也回应说:“咋不合适?”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企业若存在违规刷漆等行为,理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但问题是,执法者自身首先要守法。《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不出示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调查或检查。涉事工作人员穿便装、单独上门、无证无文书即要求停工,三条基本程序规范全部落空,本身就涉嫌违法。以执法车辆封堵厂门,更构成程序违法和滥用职权。若此风一开,任何人仅凭一身便装、一辆公务车就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生产经营权,法治秩序何在?
更令人忧心的,是相关人员面对质疑时的态度。那些“雷人”话语背后,是根深蒂固的权力本位思维,是“我是公家人,我说了算”的盲目自信,更是赤裸裸的权力任性——程序违法在他们眼中,根本不算个事。
执法车堵门10多天,货物进出受阻,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各地为优化营商环境倾注了大量心力,一起粗暴执法事件却足以令其大打折扣。当街道办人员不经法定程序就能堵死一家企业的门,这种不确定性比任何硬件短板都更令企业却步。
目前,当地纪检监察工委已牵头成立工作组介入调查。希望调查不仅要查清事件始末,更要给当事人和社会一个明确交代:谁做出的堵门决定?这种“法外执法”为何在街道办层面畅通无阻?唯有依法依纪追责到人,方能以儆效尤。
法治的权威,不仅体现在对违法者的惩处,更体现在对执法者自身的约束。让执法回归法治轨道,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守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一方营商环境。
戎州哥:一、荒诞剧的现场:便装、无证件、"我觉得应该堵门"
2026年5月14日,陕西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着便装、单独一人走进董某经营的简易卫生间加工厂。得知对方是厂主后,当场宣布"这个厂必须今天停"——拿不出执法证件,拿不出任何文书。
董某要求看证件,把人劝离了厂区。随后发生的事超出了大多数人的经验常识:有人调来综合行政执法车,直接横停在工厂大门前堵死出入口。几天后又增派一辆车堵住偏门。从5月14日到25日,厂门被堵长达11天,工人只能在围墙边硬开了一个口子、装了道简易铁皮门凑合进出,货物进出全面受阻。
但当极目新闻记者追到街道办追问时,录音记下了这段对话——
城建办工作人员:"街道办没有文书,没有执法证,有工作证。"
紧接着:"那我们应该咋办,我觉得应该堵门。"
而纪工委陈姓书记被追问是否合适时,回了一句:"咋不合适?"
这不是段子。这是2026年夏天,发生在国家级新区辖区内的真实一幕。
二、逐条拆解:这根本不是"执法不规范",是明晃晃的违法
先把法律话说清,不煽情,但也不含糊。
第一,便装单人入企,程序从根上就烂了。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写得明明白白: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不出示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执法一般也要求不少于两人。便装+单人+无证件+无文书=这从头到尾就不构成一个合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董某把人推出去,不是"抗法",而是依法行使拒绝权。
第二,"用车堵门"在任何现行法中找不到授权。
行政强制法对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和实施程序有严格规定。现行法体系中没有任何一条允许行政机关自创"用公务车横堵企业大门"这种方式来实施管控。这不是手段粗糙——这是权力的裸奔,是以公物实施的事实封锁,涉嫌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意义上的扰乱单位秩序。
第三,真正的委托链条是断的。
西咸新区环保部门当天也到场,查实厂内有油漆和刷漆工具,但明确表示未下达停工指令、未出具文书——理由是"找不到董某"。也就是说,城建办便装人员那句"必须今天停"和后续堵门,很可能是自行认定→自行升级→自选手段。那辆灰色执法车和那句"我觉得应该堵门"之间:谁派的?走了什么审批?如果答案是"没走",那就不只是越权,而是自创了一套法外制裁。
三、比堵门更冷:一整套系统失去了"我们在违法"的感知
南方都市报的评论切到了最痛的地方:
"这件事令人不安的地方,还不在'堵门'这个动作,而在于从执法队员到纪工委书记,整个街道办事处竟然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样做有问题。"
这才是深层病灶。"咋不合适?"这四个字暴露的不是一个人的无知,而是一条监督链的全面瘫痪——纪工委的本职就是监督公权力依法运行,当监督者本人都无法识别明显的程序违法时,问题就不再是"个别人员素质差",而是制度性失明。
这种失明的养料来自三条结构性纵容:
一是执法权下沉的"夹生饭"。综合执法权限陆续下放到街道层级,但配套的培训、法制审核、持证上岗、装备保障并没有同步跟上。一些"综合执法队"实际上编制不足、资质不齐,却要靠"执法效果"证明下沉成功——于是催生出各种土办法,堵门不过是极端版本。
二是"结果正当性"吞噬程序。上级压任务→基层要见效→走不完法定程序→演变为"先堵住再说"。紧急状态一旦常态化,程序就从底线变成了奢侈品。
三是企业是最"好捏"的软柿子。小厂没有强大法务,报警也奈何不了挂"综合执法"牌子来的公务车。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不看招商局的PPT,就看便装人员能不能随便把车横在企业门口堵11天。
四、西咸新区已成立工作组,但调查不能只"处理几个人了事"
5月26日,西咸新区通报:由纪检监察工委牵头成立工作组,全面查清事实、依法依纪处理,结果及时公布。执法车也已开走。
这是必要的,但调查清单必须够深,至少要追上这几个问题——
(1)堵门指令的决策链条是什么?谁拍的板?打了什么电话?是个人肆意还是组织行为?如果连"谁下令堵的门"都说不清,那说明这套系统的指挥关系本身就是暗箱。
(2)涉事人员日常的"执法模式"——便装无证件入企是偶发还是常态?如果"我没有执法证,我有工作证"是真实认知而非临场狡辩,那就意味着整个队伍的法治培训形同虚设。
(3)纪工委书记"咋不合适"的完整语境——是信息遮蔽还是真实的价值判断?前者说明内部沟通断裂,后者说明监督端口从未接入法治频道。两种都需要不同方向的制度手术。
(4)企业11天停产的实际损失,怎么赔?货物积压、订单违约、工人流失——这些不是一句"已调查处理"就能抹平的。国家赔偿也好,行政补偿也好,得有一个看得见的说法和到账的路径。
如果最终结论止步于"几个人素质不高、已批评教育",而那句"我觉得应该堵门"背后的认知惯性没有被系统性切断,下一次可能就不是堵门,而是更隐蔽的别的土办法。
五、结语:法治的信服力不在墙上,在那张该出示却没出示的证件里
董某的厂有没有违规刷漆?如果有,环保部门完全可以依法检测→依法下达文书→依法处罚,董某也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这才是正常的治理秩序。
但上林街道办示范的是另一条路:
我认定你有问题→我没证也没关系→我用公车替你把门关上→我问心无愧
这条路通向的不是"管住了",而是把所有企业对公权力的信任一起堵在了门外。
正如第一财经所评:"比堵门更该被疏通的,是少数执法者心中对规则和百姓的尊重。否则堵住的不只是一扇门,还有对'执法'二字的信任。"
西咸新区的工作组正在查。公众会盯着结果。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今天被堵的是董某的厂门,明天那辆灰色执法车如果开到别处,凭的还是同一个"我觉得"。
舆论网李新德:执法车堵厂门十余天:比"无证执法"更要命的,是那句"我觉得该堵"
——评陕西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执法车封堵企业大门事件
一、荒诞一幕:便装上门,无证执法,以车代罚
5月14日,陕西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城建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着便装、不带执法证、不出示任何文书,独自走进董某的简易卫生间加工厂,口头勒令停工。负责人董某要求看证件未果,将其请出门外。随后发生的事情,让所有看过的人都感到匪夷所思——有人调来了综合行政执法车,直接横堵在厂区大门上,一堵就是十一天。
货物进不来,成品出不去。工人们只能在围墙凿个洞,搭块铁皮将就通行。一家还在运转的小厂,就这样被一辆公务车"判"了停运。
更令人瞠目的是涉事人员的回应。面对"有没有文书、有没有执法证"的追问,工作人员坦承:"街道办没有文书,没有执法证,只有工作证。"被问到堵门合不合规,竟答:"那我们应该咋办,我觉得应该堵门。"连街道办纪工委陈姓书记都对质疑回了一句:"咋不合适?"
这两句话,比堵门的执法车本身,更值得深思。
二、"我觉得"三个字,暴露的是法治意识的整体塌方
很多人看到这里的第一反应是愤怒——但这件事最该警惕的,不是某个人的素质差,而是"我觉得"三个字背后的权力逻辑。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写得清清楚楚: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不出示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也就是说,董某要求看证再谈,不仅不是"不配合检查",恰恰是法律赋予他的正当权利。把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定性为"抗拒执法",再把"抗拒"当作堵门的理由——这不是执法走样,这是因果倒置、逻辑闭环式的权力霸凌。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当一个基层工作人员觉得"我没证、没文书也能让你停工,不服我就用车堵你门",他内心默认的并不是"我在执行法律",而是"我的身份本身就是理由"。这种把公权等同于个人意志的潜意识,才是基层治理中最危险的病灶。
三、企业如果真有问题,恰恰更需要"按规矩来"
这件事里,有些声音会拐弯抹角地替堵门找补:"万一厂里真有污染呢?"
好,那就顺着这个假设说——哪怕工厂确实存在违规刷漆、废气排放等问题,正确的路径也是:检查→取证→下达文书→责令改正→逾期不改再采取强制措施。《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给出的程序链条,不是繁文缛节,而是防止权力失控的刹车片。
跳过全部步骤,直接用一辆车把人家大门封死十一天,本质上跟"你不听我话我就砸你店"有什么区别?如果执法的正确性可以由结果倒推、由身份背书,那法律条文留着干什么?
正如律师指出的,长时间用车辆封堵企业出入口,不仅涉嫌程序违法、滥用职权,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单位秩序"的情形——讽刺的是,本该维护秩序的一方,自己成了制造混乱的一方。
四、幸好纪检出手了——但"事后纠偏"不该是唯一防线
西咸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已牵头成立工作组,表态"全面查清事实、依纪依法处理",这说明系统内部仍有纠错能力,也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公权力有边界,执法有红线。
但我们也要诚实地说一句:靠舆情曝光→媒体跟进→上级介入→纪检兜底,这套"压力锅式治理"不该成为常态。真正的防火墙,应该在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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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全过程留痕,不能让"便装独行"成为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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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与执法证严格区分,不能拿"我有工作证"糊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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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堵代管""以车代罚"建立明确的追责清单,而非每次都等事情闹大了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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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在基层绩效考核中,不能只奖"解决得了",不罚"乱解决"——正是"只要把人摁住就行"的隐性导向,养出了"我觉得该堵"的底气。
五、结语:一辆堵在厂门口的车,堵的是谁的路?
董某的厂不大,组装简易卫生间,几个工人,做的是小本生意。但法治的温度,恰恰体现在它怎么对待最小的那个人。今天可以用"我觉得"堵一家小厂的门而不受追究,明天这套逻辑就可能落在任何一个经营者、任何一个普通人的头上。
一辆执法车堵得住铁门,堵不住公道人心。真正的执法权威,从来不来自车轮压在别人门槛上的重量,而来自每一次亮证、每一份文书、每一步都经得起法律审视的规矩。
西咸新区的调查还在进行。公众期待的不只是对这几个人怎么处分,更是一次对"凭什么堵、凭什么堵十一天、凭什么'我觉得'就算执法"的制度性回答。
程序正义不是执法的"锦上添花",它就是执法的全部地基。地基塌了,上面盖什么都不算数。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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