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生观察工作室接到四川省射洪县一批特殊的被辞退民办教师群体的投诉,反映他们当年被政府强用“借用”离开学校,导致他们丧失民办教师资格,失去转正、退养机会。
据这批民办教师代表母华政向本工作室提供的材料显示,在射洪县,这类老师有四十多人,他们当年是正式的合格民师。如母华政老师,1974年经过考核,被其所在的柳树镇金凤村小学录用为民办教师。1978年,射洪县教育局向母华政颁发了民办教师任用证。1981年,全国进行民师整顿,由金凤村干部、学生、家长投票,母华政被留用。1983年,四川省全省进行公、民办教师统一考试考核,母华政不仅考试合格,还被柳树学区评为十大骨干教师之一。
1984年,由于能力突出,母华政被柳树乡党委“借用”,当时乡党委还出具了“借用期间保留民师名额,不间断教龄“的借用决定书。1985年,母华政三次向新成立的柳树镇提出要求返校任教,但均遭“工作需要、组织借用”为由被拒。就这样,母华政一直被“借用”到1993年。
后来,国家出台了民转公的政策,像母华政这样有证的合格民师都转为了公办教师,但母华政却因中断了教学被指不符合转正条件,甚至连民办教师的身份也被否决,被辞退后连基本的退养金都没有,射洪县另外几十名民办教师的经历和母华政差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从2005年开始,母华政和射洪县其它同类民师走向了联合,并开始了上访,但他们的诉求被射洪县当局多次拒绝。2010年3月1日和3月11日,母华政等二次向四川省遂宁市中院提起诉讼,状告射洪县政府不获受理。3月15日,母华政等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遂宁市中院递交诉状,可遂宁市中院签收后二十多天即不立案,又不裁定不受理。按法律规定,起诉人可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可谁知4月12日,母华政等乘车几百里到四川省高院提出起诉讼后,登记室不登记,门卫不让进,信访厅不接待,立案厅最终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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