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7日下午,山东省烟台芝罘区法院立案庭的聂姓法官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我:我提交的行政诉讼状,经与庭长研究,不在受理范围内,不予受理。如有异议,可与下星期二三,庭长在家时,直接打电话与庭长联系。
现在的问题是,烟台芝罘区法院已经违法。我是元月十五号向芝罘区法院递交的行政诉讼状,状告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障局、烟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立案庭的聂姓法官接的诉讼状】按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在接到行政诉讼状后,应该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或告知原告】。我的诉讼状是元月十五号递交给法院立案庭的聂法官,法院应该最晚于元月二十二号告知我不受理的理由。但他们却在元月二十七号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原告。超法定时效期五天,属执法违法。法院是执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依法以文字的形式向原、被告送达通知告知书。但他们心虚,不敢面对现实,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空口无凭,违法。
他们告诉我,有问题直接找立案庭的李厅长联系,而且还要等到二月一、二号庭长在家时联系,把法定时效期再推五天,属严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违法。
综上所述,烟台市芝罘区法院是否能依法秉公执法,很值得怀疑。希望各媒体全国占有给与关注支持和声援。
烟台企业军转干部曲世涛
电话:13184011976.
住址:烟台市芝罘区桃花街29--8号。
2010年元月28号
烟台芝罘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电话:0535--685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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