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标签:709 律师 暴力 酷刑 虐待 秋雨教会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主页 > 被精神病数据库 > 湖北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最 新 热 门
随 机 推 荐
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         ★★★
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03-01 05:09

                 邓玉娇
 

 
姓名:邓玉娇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
 
受难者单位、职业
 
服务员
 
案件发生地
 
恩施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及警方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5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恩施州优抚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被院方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涉嫌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骚扰挑衅,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邓玉娇被送入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邓玉娇被送到该院后,被院方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记者注意到,邓与同病房的另两个病人采取类似的措施加以控制。
 
邓玉娇案发后,网络上出现《烈女邓玉娇传》、《侠女邓玉娇传》、《生女当如邓玉娇》等赞美之文,舆论几乎呈一边倒——纷纷攻击淫官黄德智、邓贵大等人。2009年5月31日,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移送检察院起诉。
 
2009年6月16日邓玉娇案在巴东县宣判,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来源: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13795/9352852.html
         
 
收集时间:2010-3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文章录入:民生编辑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上一篇:武汉黄陂区朱盛训

  • 下一篇:武汉周利华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友情链接
    ·开放 ·民主中国 ·独立中文笔会 ·争鸣动向 ·大纪元 ·中国人权双周刊 ·北京之春 ·中央社 ·自由新闻 ·台湾中央广播电台 ·权利运动 ·无国界记者 ·参与 ·BBC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新世纪新闻网 ·德国之声 ·自由亚洲电台 ·美国之音 ·维权网 ·博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民生 | 友情链接 | 关于民生 |
    Copyright © 2002-2013 民生观察工作室 版权所有
    网址:www.msguanch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