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一批民间维权人士,他们借助网络传媒,突破当局严密的新闻封锁,紧密结合基层民众的实际利益,报道各地上访者和其他弱势群体被侵害的遭遇,最大限度地让世界更多、更深入地了解了中国人权现状和人权侵害个案事例。他们无情的揭露,给予当局的谎言以强有力的抨击。这样的民间维权,如果行事低调,把握住“非政治化维权”的策略,为基层民众争取和维护切身利益,暂不进行结社等可能刺激当局“敏感神经”的激进尝试,不参与一些无谓纷争,这样就给当局的打压带来一定的障碍,相对而言,当局若想从中找出破绽,找到打压的借口难度较大。而有可能尝试采取渐进巩固的策略,促进民间社会空间的逐步成长。至少到目前为止,当局还未有大规模打压民间维权的迹象,虽然浙江逮捕吕耿松似乎是当局在挑战某种底线的试探行为。 尽管有人说,现在的维权“不过就是报道了一些事情的真相”,但长期以来,国人只能从党和由政府控制的媒体“喉舌”那里听到当局粉饰太平、歌舞升平的宣传,以至于国人的大脑都被洗得丧失了独立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现在维权者通过网络网刊等载体来暴光真相,让谎言暴露在阳光之下,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事实真相,逐渐习惯于独立思考,这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有益的工作。维权人士还通过网络公开信、向“有关部门”上书、为被侵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尽最大努力给予被侵害的弱势群体以实际的帮助。 有人曾对我说过这样一段话:“当年的共产党之所以能让老百姓跟着它干,就是因为共产党许愿打下天下后,能让人们都能种上地,都能吃饱饭。而你们(民主人士)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难道就给一个‘民主’、‘人权’的空洞口号,就能让老百姓跟着你们干?”这句话让我思索良久。 公民意识不是天生的,它需要被外界所唤醒。民众普遍的公民意识一旦被唤醒,其所焕发出的参与社会变革的力量,将远远超出少数“精英人士”和“人权活动家”的能量。而唤醒公民意识,依靠的不是那些关于自由、民主、人权与正义的抽象的大道理,而是民众对其切身利益遭遇伤害的切肤之痛。 我个人认为,从小事做起,如通过个案维权循序渐进点滴积累,并通过维权活动向民众示范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走和平、法治的路径维护自身权益,以此唤醒民众的公民意识推动社会进步,要比采取激烈对抗的方式更切合实际也更有效果,更能切实有效地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然而,有性急者反对,认为这样做没有用,甚至有人公开指责采取上访、向当局上书等方式,是在“跪求”统治者的恩赐。激进者希望采取更为激烈的反抗手段,如“抵制2008年北京奥运”,甚至有国外的人建议国内的人走上街头,打出“抵制奥运”的横幅,或采取更为激烈的方式。 我个人认为此种思路不可取,而身在国外者鼓动国内的人“走上街头”在闹市区打出横幅“抵制奥运”等,更是不负责任的,有可能将国内的人送进监狱,付出较大代价,效果也不一定理想。 中国人并不缺乏独立思考者和积极行动者,中国有很多的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和数不清的上访者。但在当局眼里,似乎这个国家的敌人不是那些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贪官污吏,而是上述这几类人。他们当中有人隔三差五地被国保或国安部门传唤,国保们的目的就是随时掌握这些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中的些微动向;有的被软禁或监视居住;有的被要求定期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报到;甚至有人遭到殴打,受到死亡威胁;有人妻离子散,常年漂泊,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还有的则干脆被送进了监狱。这是为什么? 在中国这样一个警察国家,公民可任意处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下,个人没有秘密、没有隐私可言,就象德国电影《窃听风暴》里展现的那样。异议人士连在电脑上和朋友联系,都会被“有关部门”得知。在这样的环境下,你还能做什么呢?如果说有的人还能做成点小事,那只能说明他暂时还没有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或是当局暂时还没打算对他下手,而不表明他就是绝对安全的。 打横幅“抵制奥运”这样的事,是当局绝对不容许发生的。一则国家机器拥有强大的人力、财力资源,会严密控制,将一切扼杀在萌芽状态,连发生的机率都不给你;二则有谁胆敢做这样的事情挑战当局,会遭至强烈打压,行动者有可能被冠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课以重刑。如果是以政党或组织的名义去做,则打压会更为严厉。因此即使有人“走上街头”,由此引起的严厉打压,只会导致多数人产生恐惧心理。中国人早已在恐惧中生活多年,恐惧已成为他们习以为常的日常心态。哈维尔说,恐惧会摧残人性。我想补充的是,恐惧对人性的摧残具有毁灭性。在现阶段的中国,人们道德败坏,素质低下。有的人麻木不仁,除钱以外,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然视之;有的人残暴凶狠,根本就不考虑被他们施以残暴的人的感受,在那一刻施暴者们可能暂时也忘记了自己是个人,且是个中国人;有的人还想蘸着血馒头找点蝇头小利。以前我还无法明白为什么同是中国人,有人就会对自己的同胞下重手,现在我明白了,有些中国人已经不配享有人的称号。因为人对自己的同类会有恻隐之心,不会做出那么残忍的事情来。有些人真是连禽兽都不如。而长期生活在没有安全感保障的环境之下的人们,除了用中国最可悲的生存哲学安慰、保护自己以外,其它什么都不敢想。 “要么给我自由,要么让我死亡”,这句话并不是只有英国的巴特利克.亨利会说。中国人也从不缺乏“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真正的勇士,关键是牺牲是否值得,有时候牺牲生命去做事情,对大局的改观并不大甚至没什么影响。鲁迅主张,在搬动一张桌子都要付出“血的代价”的中国,不要做无谓的牺牲。1989年制造的六.四血案和2005年底广东汕尾的“小六四”事件,说明了没有什么是当局不敢干的! 此外我认为,民主人士的目的并不是要推翻现政权那么简单,而是为了使中国实现真正的民主化。英国人罗勃特.D.帕特南从1965年到1985年用了20年时间,考察意大利民主运行的绩效,写成《使民主运转起来》一书,通过考察他发现:在意大利,民主运行得好的地方,不仅地方政府很负责任,民众的参与性也起着很关键的作用;民主运行得差的地方,民众的参与性也差。并且他指出,要想使民主运行得绩效显著,一是政府下放权利,二是民众有较高的素质。一个缺乏民主素质的民族,如果突然有了民主会是怎样?我对此并不乐观。万润南先生在为纪念刘宾雁先生写的一篇文章里说:“我逐渐体会到民主不仅是一种理念,一种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波兰米奇尼克在《狱中书简》中说:“相信通过革命来推翻党的专制,既不现实又很危险。”“激进主义的、革命的、煽动的和暴力的哲学,采取了更为简单容易的途径……它导向断头台而非民主。”“不管谁运用暴力赢得了权力,他必须继续用暴力维护权力……最终导向集中营。” 我不赞成采取激烈的方式,原因还在于:我担心激进会导致一些人的暴戾思想。对有些人来说,“清算”就意味着复仇和杀戮。海明威《战地钟声》中的猎人安塞尔莫:“依我看,杀人是罪过,哪怕是那些我们非杀不可的法西斯……不,凡是杀人,我都反对……我要叫他们(那些财主老爷等)后半辈子象我们一样,天天在地里干活,像我们一样在山里砍树。这样他们才会明白,人生在世该干些啥。让他们睡我们睡的地方,让他们吃我们吃的东西。不过,顶要紧的是让他们干我们干的活。这样他们就会得到教训了。”我不相信中国人一旦有了权力,能够做到像安塞尔莫说的那样。许多中国人在无权时是十足的奴隶,有权时却又成为可怕的施暴者!这些人一旦有了机会,他们会像《战地钟声》和《双城记》中描写的部分场景一样:无比残暴,疯狂报复。他们不会比“革命”中的西班牙人、法国人或英国人更好一些,而只会比那些人更可怕。文革时对许多手无寸铁的人疯狂屠杀就是例证。 面对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国人,如果鼓励人们采取激进的方式行事,就有可能导致“暴民政治”。而在我看来,任何一个个体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我们必须学会与“对手”和平共处,分享权力和利益。我们所争取到的民主、人权,不但会为今日的被压迫者所享有,也无可避免地会被今日的压迫者一同分享。如此才能实质走出中国延续数千年“以暴易暴”的怪圈。 反抗专制并不必然要流血,暴力革命由于其社会代价过于高昂且往往制造新的专制和仇恨,已渐被人们所抛弃。作家张正隆在《雪白血红》中写到:“所有的战争都是内战,因为人类都是兄弟。”迷信只能用暴力制衡暴力,是一种狭隘、畸形的思维,在现代社会已经非常落伍。一个充满暴戾的民族是没有希望和未来的。而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的非暴力转型,符合人类文明的普遍道义,也符合社会发展的效益原则,已成大势所趋。 实现和平的民主化转型,需要更多的公民付出努力。尽管维权者冒着可能失去自由、妻离子散的风险,想要用揭露真相来唤醒大众的沉迷,可是中国人已经在几千年的专制中成了习惯性的奴隶。“我们能怎样?”这是很多民众的反问。当他们知道了有人在为了全体国民的福祉而努力时,他们又松了口气:既然有人在做,那么就让别人去做危险的事吧,我只要搭便车就可以了。还有许多人认为维权并不能起什么作用,没什么实际效果。于是能够理解那些默默付出的人的人也就相对较少。所以,维权者不但危险而且孤独。但事情总要有人去做,还要争取用最小的代价做成最多的实事,达成更好的效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转型中的动荡和成本,为新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提供必需的社会秩序。这些孤独的先知先觉者们,在默默努力着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无怨无悔。而席卷全球的现代化趋势和民主化浪潮,已经势难阻挡,任何力量也无法扼杀,也不可能阻挡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最后,我想用张养浩在《潼关怀古》中的诗句结束全文,也表达我内心的隐忧:“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中国和中国人所丧失的机会已经太多,中国再也耽误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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