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标签:709 律师 暴力 酷刑 虐待 秋雨教会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主页 > 公民来稿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最 新 热 门
随 机 推 荐
黑龙江穆棱市徐德山王艳清夫妇就非法挖沙的举报材料         ★★★
黑龙江穆棱市徐德山王艳清夫妇就非法挖沙的举报材料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12-20 11:06
举   报  人:徐德山(王艳清丈夫),男,农民,住: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平村玉祥路46号。联系电话:13946319892 身份证号:231023195104270015
举  报  人:王艳清(徐德山妻子),女,农民,住:同上。联系电话:13946319892。身份证号:231023195304190028
被举报机关:穆棱市水务局。
被 举报 人:穆棱市水务局法人代表:付(姓)局长。共产党员。
被举报机关:穆棱市河道管理站。
被 举报 人:穆棱市河道管理站法人代表:站长,佟学军。共产党员。
 案      由:被举报机关和被举报人为牟取暴利,单方毁约,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非法采沙、毁坏护堤农田、破坏防洪大提。
举 报 证 据
1,1997年1月24日,穆棱市河道管理站将河堤外土地承包给徐德山的须知。
2,1997年12月1日,穆棱市河道管理站给徐德山发出提前缴纳1999年河堤外土地承包费的通知。
3, 2008年1月8日,穆棱市水务局与徐德山签订了《穆水河字(2008031)号》50亩河堤外土地占用协议。
4,2009年3月25日,穆棱市水务局与徐德山签订了《穆水河字(040)号》50亩河堤外土地占用协议。
5, 2010年1月8日,穆棱市水务局与徐德山签订了《穆水河字(017)号》50亩河堤外土地占用协议。
6,举报人承包的护堤农田被毁约和河堤被挖沙破坏后的照片
请  求  事  项
请求实施督办,派专案组亲临核查被举报人上下勾结,毁坏农民承包粮田150多亩,无证非法采沙的不法行为,要求依党纪政纪国法严惩被举报人,要求恢复农田原状,恢复植被,赔偿因毁约给农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事  实  与  理  由
在我们穆棱市城区西侧500米处有一条名叫穆棱河的大河。该河即是城区的防洪河,又是向城区供水的水源地。1997年1月份,穆棱市水务局按照国家和市政府保护河道,保护水源地植被的指标精神,决定将穆棱河堤外围无人管理的土地承包给我们农民种植农作物,以防水土流失。为了履行承包协议,我们付出全部精力和投入大量金钱。多年来,我们通过辛勤的劳动,不但防止了水土流失,保护了河道堤坝的安全,还获得了一些经济效益。这本是一件政府、河道管理站、农民几方都得利的大好事。
被 举 报 人 毁 约 违 纪 行 为
2011年,自从佟学军当上河道管理站站长以来,他与穆棱市水务局付(姓)局长(一把手)上下勾结,强行毁约,将我们农民承包的农田毁坏,用于非法采沙,牟取不当利益。仅仅两年多时间,将我们投入巨额金钱修复平整的河堤外农田和大堤破坏,累计毁坏农田150多亩。大堤被挖的坑坑洼洼,整个大堤根基损毁严重,严重威胁了防洪大堤的安全,其主要问题如下:
1、防洪固堤,保护水源地水质清洁是穆棱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而被举报人擅自毁坏农民承包的土地和青苗,取土挖沙,导致水土流失,显然是倒行逆施,与党的三农政策和市政府的水源地保护政策背道而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9条: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规定。
2、被举报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未有采砂许可证擅自损毁岸堤采沙,以每年立方米70元的价格卖给建筑工地,牟取巨大利益,而上报给市政府的报告却是河道清淤工程。每年还要让纳税人承担虚报的巨大河道清淤费,这是典型的违法乱纪行为,应该依法没收非法所得,依党纪政纪予以严惩!
3、目前,贪婪的采沙者将采沙地点、挖到了河岸,坝根的底下,岸堤出现塌方,坝底常年积水,存在严重水灾隐患。国家应高度重视被举报人目无党纪国法毁约毁堤行为。
上述事实有照片、录像为佐证,被举报人的行为和做法不仅违法违纪侵权,而且违背党中央一贯倡导的“权为民所用,情系人民群众”的执政理念,违背中纪委规定的“坚决打击特权,保护群众利益”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由于被举报人在地方有权有势有关系网有保护伞,导致我们举报无门,无奈之举。只好向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等部门检举揭发,请予以立案核查,依党纪国法予以严惩毁约挖沙破坏护堤农田相关人员的责任,支持举报人的请求!
证据附后
举报人:徐德山、王艳清
2013年12月



徐德山王艳清夫妇



挖沙后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文章录入:民生编辑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上一篇:河南访民李明翠被软禁家中 办理低保也被刁难

  • 下一篇:吉林省通化县西江镇兴胜村杨庆梅的上访材料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友情链接
    ·开放 ·民主中国 ·独立中文笔会 ·争鸣动向 ·大纪元 ·中国人权双周刊 ·北京之春 ·中央社 ·自由新闻 ·台湾中央广播电台 ·权利运动 ·无国界记者 ·参与 ·BBC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新世纪新闻网 ·德国之声 ·自由亚洲电台 ·美国之音 ·维权网 ·博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民生 | 友情链接 | 关于民生 |
    Copyright © 2002-2013 民生观察工作室 版权所有
    网址:www.msguanch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