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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丰收村临河区八一乡村民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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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丰收村临河区八一乡村民的举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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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2-25 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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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乡丰收村村民,二00五年我村划为巴市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的重灾区。巴市下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计划征地地区内新建、乱建、偷建房屋及其他建筑。派城管执法人员每天走村串户,日夜巡视,严加看管,村民连个圈棚都不许建,而丰收村党支部书记方志军,利用职务之便,在计划征地范围区域内,拉帮结派,多处建房,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侵占集体财产,为自己、他人和亲属谋取征拆暴利,违建房屋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我们举报的事实如下:
1、2006年方志军在丰收一社违规建房300多平米,获取拆迁费25万多元(方志军的姐夫张云买的王建明的旧房,以方志军之名建房300多平米)。
2、2007年方志军在丰收一社村东头西召渠背上违规建房250多平米,获取拆迁费50多万元。方志军为了索取搬迁费2007年秋天入住,08年春天拆迁。
3、2007年方志军在章家庙六社岳父马二蛋的地片儿上违规建房 260多平米,已卖给孟学明,获取房款38万元。
4、2006年方志军在章家庙六社的地片上,买刘文学(刘文学是巴盟畜牧基地的职工)旧房及猪圈,占地6亩,2008年方志军入住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新建2000多平米,2013年春获取拆迁费500多万元。以其亲属的名义领取了拆迁费(方志军的亲属父亲方连连、哥哥方栓、姐夫刘楞、张云等)。(建房的工人是我村村民魏元成)
5、方志军利用职务之便串通拉拢村民参股入股在我丰收村一社南滩砖厂和红陶瓦厂的集体土地上大肆违规建房,两场地建房大约3000平米,直至现在还没拆迁,违章在丰收一社的集体土地上。
6、2011年征用我村土地1200余亩,征地协议青苗补贴款每亩2000元,实际发放至我村民只有1000元每亩。
7、2011年征完我村土地后,中央财政给我村发放的粮食补贴款从2012年就被克扣,不给发放,但这批款中央财政一直在补贴。
8、2009年方志军自卖自买丰收村小学校舍三栋,在院内违规新建房屋100多平米。
学校是农民集资,投劳投工建起的,用的农民的血汗钱。未经村民代表一事一议讨论、村民未同意的情况下,自卖自买,自己定价,侵吞集体财产,财迷心窍。
方志军身为党支部书记,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地方政府下达了严禁乱建、新建、偷建的规定之后,拉帮结派、建起十多处房产,违规获得了上千万元的拆迁费。为什么基层领导就不过问,这正是党风不正、政风不廉的具体表现。
2013年11月9日我村民到中纪委检举材料抵达上去后,中纪委网上转办程序在15日之内转办到当地,而到巴彦淖尔市区两级纪检部门扣押材料不给答复,我们强烈要求严惩腐败、严整党风、政风、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2014-2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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