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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钟亚芳就被停发病假工资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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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钟亚芳就被停发病假工资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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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亚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10-24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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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钟亚芳,女,1967年3月5日出生,住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7幢510室,电话15306516215。
被申请人:桐庐县中医院,地址:桐庐县开元街180号,法定代表人:刘柏洪,职务:院长。
仲裁请求
1、裁定桐庐县中医院向钟亚芳支付自2014年4月起至2014年10月无故停发的病假工资14972元。
2、裁定桐庐县中医院在被有关部门鉴定钟亚芳患“偏执性精神障碍”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未被依法撤除前向钟亚芳支付与同单位精神病长病假职工胡某某一样不扣除的20%病假工资,自2014年1月起至2014年10月7081元。
3、裁定桐庐县中医院向钟亚芳支付处理此事产生的各种费用。
事实和理由
钟亚芳是桐庐县中医院的长病假职工,主管护师,工龄29年,病假8年,是位单亲母亲,其单亲女儿钟知含是个需靠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被害失去健康的孩子,钟亚芳本人是浙一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核素氯化89锶误注事故致核污染受害者,因依法进京上访遭打击报复被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多种疾病危及生命,被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以“精神病”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联同警察以“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已长达3年多,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现钟亚芳每天需靠服用中西药以及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被上访控告的对象桐庐县公安局委托并提供鉴定材料鉴定成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无受处罚能力”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未被依法撤销,多年来为救治、维持核污染被害母女生命等已致负债累累,而对钟亚芳母女的种种非法侵害至今无人处理、至今未给予任何赔偿。
但从2014年4月起,桐庐县中医院滥用职权无故停发了钟亚芳本已扣发的病假工资(至今未见《辞退证明书》),断绝了已被其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病重钟亚芳与其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至今7个月,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已致钟亚芳病情加重,钟亚芳母女将被滥用公权力残忍一边花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边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生活来源“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
现桐庐县中医院院长刘柏洪等嚣张称“没有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可能发给你病假工资”。
桐庐县中医院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钟亚芳的合法权益,为维护
合法权益,求生不能的弱女子钟亚芳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依法受理并公正裁决,支持钟亚芳的仲裁请求,让钟亚芳母女有饭吃。
此致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钟亚芳
2014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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