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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王余因上访被精神病四年 现要求国家赔偿         ★★★
陕西王余因上访被精神病四年 现要求国家赔偿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08-23 02:43
日前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四年的陕西汉中王余发来消息说:“自己就被精神病迫害关押的事提起的诉讼已于今年5月17号左右开庭审理。

本刊联系了王余本人及律师,他们介绍了本案的情况,据王余诉称: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政府征收了高寨子镇4000余亩的土地用于建设灾后援建的项目,当时王余1.3亩多的唯一耕地也被征收,却没有任何土地征收补偿,王余多次找到镇政府、县政府提出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解决。王余万般无奈之下多次到北京上访控告,多次被拦截回宁强县。

2009年王余被当地政府数次暴力截回后关进看守所,因为没有任何拘留手续,后来当地政府干脆把王余关进当地政府成立的非正常上访人员法制教育学校(县政府和司法局办的上访学习班,实为变相关押地,就是人们俗称的黑监狱),在该学校与同县城的上百位相同情形的上访人员关押在一起,很多被关押人员被当地司法局、镇政府、县政府、政法委等单位干部轮流殴打,伤亡、残疾者众多,在被关在这个县法治学校近一年的时间里,王余遭受了县司法局某领导的百般虐待和殴打。2009年5月王余甚至被打得入院治疗。王余仍然坚决不服软。

从法制培训放出来后,王余为土地被征收的补偿和自己的两间土房被砖厂霸占未得到补偿一事继续到北京上访,再次被拦截回来后,被要求写息诉罢访保证书,王余没有写,结果于2010年6月,在没有经过任何诊断和鉴定的情况之下,被县政府、司法局和镇政府的有关人员非法强行送至汉中市精神病医院关押,王余无数次与医院领导和医生详细讲述、声明自己没有病,是被迫害的,但是医院却配合政府官员对王余进行强制医疗,王余的亲戚和朋友也多次到医院看望王余,都知道王余没有任何精神疾病,要求接王余出院,但是医院称,叫宁强县政府和高寨子镇政府开证明来才能接。

据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男病区的赵主任反映,“2010年6月,王余被镇政府送至本院。当时,镇政府认为,他们已经下发了土地补偿费,并处理解决完王余的上访问题,他仍然继续上访,加之临床诊断,镇政府和医院一致认定王余患偏执性精神病!”但院方没有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支持他们说法的精神病医学鉴定。

王余的母亲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明确表示:王余没有患精神病,是地方政府有关人员没有征求家属意见就把送王余进精神病院的,办理完相关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家属才知情。

当时40余岁的王余因上访多次被关押,一直没有成家,王父瘫痪在床,王母行动不便,在王余母亲的一次医院探视中,王余告诉她,自己住院后,在医护人员的监视下,必须一天按时吃三次药(用于治疗精神疾病),否则会挨打。

在这样的境遇下王余被关押精神病医院将近四年,直至2014年一个曾经跟王余一起被关“法治教育学校”的难友来看他,王余托他想办法帮自己脱困,难友出来后,向北京中国工人网记者反映了王余的遭遇,中国工人网随即报道了该恶劣事件,经过记者等各位良知人士与医院反复进行严正交涉后,2014年5月15日王余才得以离开精神病院。

出来后,2014年下半年、2015年、2016年王余不断为了征地补偿和被非法关押的事上访,并不间断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反复向陕西省纪委、中央纪委、国土等部门提交控告材料。直到2016年3年份,在王余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从宁强县政府拿到土地补偿费3万元,但被强制关押的事情没有给解决,所以王余仍不断上访进行维权。

直到2016年7月15日王余在好心人帮助下来到广西找到中龙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方学业律师委托他们代理案件,向宁强县政府申请国家赔偿,要求宁强县政府、宁强县司法局、宁强县高寨子镇街道办事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申请国家赔偿以及依法交涉过程中,受到到当地政府百般刁难,吴良述律师在与王余到汉中市精神病医院调查取证过程中甚至人身还遭到非法扣留,以及威胁恐吓……!

“当天我们先到医院档案室调取复制了我的病历,精神病院的院长闻讯赶来,不让我们走,指挥保安大夫抢病历,让我们还给他们不让带走,我们担心这次不能带走,他们一旦将病历毁灭,以后就复制不出来了,就就据理力争不给他们,气急败坏的医院保安一度将我们按倒在地进行抢夺!后来惊动了派出所,经过汉中律师协会在医院的律师顾问出面和吴律师协商后才得以带着病历离开。”说完到医院取证的经历,电话那头的王余微微有点气喘,不知是因为回忆当时的紧张场面还是身体虚弱。

在各种阻挠刁难后,2016年9月12日宁强县政府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书,对王余的申请不予赔偿。2016年10月24日,王余以宁强县人民政府、宁强县司法局、宁强县高寨子镇街道办事处为被告,以汉中市精神病医院为第三人,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上述四家单位承担国家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5月17、18日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家被告和第三人均以超过起诉期限、要求赔偿于法无据为辩解理由,拒绝赔偿。现在休庭中,或择日宣判或另行开庭。

最后王余介绍了自己的近况,“现在土地房屋尽失,居无定所、唯一的土地被征收,穷困潦倒,50岁了还尚未结婚成家,孤身一人。在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长达五年间(在法制培训班近一年,在精神病医院四年),精神心理和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和伤害,原来健康强壮的身体受到极端严重的影响,造成至今仍然严重失眠、记忆力减退等多种严重后遗症。”王余说“现在身体非常不好,因在里面吃药的后遗症让我脸上一直红红的,让人一看就以为我喝醉了,一过安检就会被拦住。”

问到下一步打算,王余说:“先在汉中等法院判决,现在看病没钱,因为被精神病吃药造成的后遗症也没钱做鉴定。”接着王余又提供了一个情况:“当年他们征了那4000多亩地,说搞工业园,结果都荒芜了,如果有媒体来,我可以带他去看看。”当年给自己造成如此大伤害的“民生工程”,以如此方式收场,王余感到愤愤不平。

方学业律师:13607814149
吴良述律师:13877123779
王余:17094212254





王余的母亲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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