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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朋友圈诋毁阅兵被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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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5-09-22 2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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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一名47岁男子孟某某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诋毁“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九三阅兵)的言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网警提醒:伟大的抗战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精神脊梁。任何企图歪曲、亵渎抗战历史、诋毁参阅军人、伤害爱国感情的行为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引发网民强烈愤慨。网友质疑:警方通报不全,要求警察公布具体的详情,比如行政拘留的人员具体说了什么言论,拘留几日,这是不是公民的监督权。媒体统一发一篇通报是文字狱、批斗风潮,这种让人“因言获罪”的治理逻辑并不会从本质上改变诋毁分子的意识形态,只会迫使类似人员转入地下活动,当诋毁从网络空间的转向私域,难道还能继续扩大化通过线下录音来检举个人而采取同样的惩戒?当言论变成人心的暗流涌动,不再透明时,网警这个工种的一部分功能就算是彻底失能了。
事件经过
新华社:9月3日,襄阳网警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孟某某(男,47岁)在微信朋友圈网友转发央视“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直播”的评论中针对“九三阅兵”活动发表诬蔑、诋毁性不当言论。且在其他网民表达爱国言论时,孟某某进行侮辱嘲讽并散布谣言,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孟某某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鉴于孟某某的言论亵渎国家和民族情感,损害网民爱国拥军情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寻衅滋事。9月4日,枣阳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网友质疑
小丘:真人就是典型的政治犯。
清欢:怎么诋毁的?具体细节是什么?有本事发出来?鬼鬼祟祟干什么呢?
蒂兰圣雪:官方只叫我们去批判他。却连他具体的论调都没给我们看看。
法小硕: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忽然想到了一个成语,道路以目,彼时彼刻此恰如此时此刻很像,非常像!如果批评不自由,那赞美无意义!
国王的新衣:既然要教育公民在网络空间发言注意什么,那就请把该男子究竟说了什么,原原本本的告诉大家。
ZK19LA:爱是发自内心的,不爱也是,他到底说了啥给大伙看看。
得-门生:啥叫诋毁,诋毁啥了,发出来给大伙看看啊,让百姓评判评判。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fzf2018:既然不公布该男子到底发了什么“诋毁的言论”,为什么又要发这个公告,通报有这个事情呢?如果想警告妄想污蔑的人,不应该把内容公示出来,大家才有一个标准,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吗?这提醒大家网络空间发言的时候:在重大公共节日或者事件的时候,不要说和主流相悖的观点。
事后清晨:把他的悖逆言论公布出来,登记造册,让群众批斗他,让人民唾骂他!好了,不阴阳了,说句真心话。有关部门应该将他的言论公布出来,是诋毁还是建议,是叛离还是吐槽,让国民自己判断。如果真的是特别离经叛道的言论,我相信国民会认可行政机构的处理决定。总比现在出一个模棱两可、一家之言的通报,引起国民的无端猜测与唾骂要强吧。或许说几天后又历史重演,说是工作失误,撤销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只有选择没有命运:不用功底,只是任性,源于可以无视你,那么随意想到啥理由都可以,所以不重视逻辑,选择性原则,模棱两可,被上面要求才回补全事实。
谢唯文:我相信那些大佬们的法学功底,正是拥有如此深厚的功底才能设计出如此精妙的陷阱:我无论怎么做都可以找到合法的依据,你无论做什么都可以找到非法的依据。
爱吃冒虫的猪猪侠:看起来很吓人,什么国家安全啊,社会稳定啊。可不说出来,你怎么知道是啥安全?人家就一句话,就危害国家安全了?批评政府作为就危害国家安全了?
可可西里的小雪豹:这个案件中争议比较大的,是警方最终在行政公开中,针对该网民言论的具体内容未公开。我身边很多法律法学科班的同行是义愤填膺,开口闭口就是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之“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之规定,然后振振有词一份完整的、被行政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了处罚原因,处罚结果和处罚依据外,应包括违法事实。该市民的不当言论的,正是本案的核心违法事实,如隐去核心事实,那么这份公开的“决定”就是不完整的。公众无法据此判断警方的处罚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削弱了公众对公权力的监督。最后感叹“你法我笑,世风不古”……该市民发表的“不当言论”本身具有煽动性、误导性或侮辱性,破坏了国家和民族的情感。如果将这些具体言论公之于众,可能会引发社会对立模仿性言论……寒蝉效应——这是一个政治学和社会学概念,意思就是当言论预期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时,为了避免言论后的不利法律、社会和经济后果,个体或者组织在发表观点时会倾向于过度自我审查甚至直接不予言论。
铁树心:我们常听到一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们不知不觉当中的口头禅。相关部门警告大家必用,国家是为了保护一部分人的法外之地而立,政府是为了保有一部分人的法外之地而建,法律是为了保障一部分人的法外之地而行,你不能为了一部分人的法外之地,就将另一部分人的空间全挤没了,这里不是法外之地,那里不是法外之地,人总得找到属于自己的法外之地才能呆下去……
当爱国成了贬义,当五毛,粉红,爱国贼,这些帽子成了政治正确的时候,这个民族这个国家距离毁灭就不远了。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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