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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长为完成任务让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获         ★★★
派出所副所长为完成任务让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获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04-30 22:27
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缉毒任务,与社会人员合谋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后实施抓捕,2026年4月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刑5年,这一荒诞的“钓鱼执法”事件引发全民愤慨,公众对执法伦理和量刑标准的广泛争议。公众质疑:判罚过轻,普遍认为5年刑期难以弥补6名未成年人终身健康损害。另考核机制扭曲,基层“唯指标论”迫使执法人员制造假案,与“无毒社区”治理目标背道而驰。毒品管控失效,马某作为执法人员能随意获取列管制毒品依托咪酯,暴露禁毒监管重大漏洞。此案不仅是个人犯罪,更是对公权力公信力的重创。当执法者沦为毒品传播节点,社会信任基石被彻底动摇。马某的刑期虽为法律层面的终结,但考核机制若不根除,下一个“马某”仍会出现。此事最让人心寒的不只是未成年人、毒品,更是那身警服及制度底下藏着的黑心。此事被舆论喻为“人性与制度的双重溃败”。当冰冷的数字碾压良知底线,当守护者变成投毒者,五年刑期或许划清了法律红线,但修复公信力的长路方才开始。

事件经过

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找到社会人员徐某提供涉毒线索,2024年1月徐某通过他人召集6名未成年人后,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宾馆内将电子烟交由6名未成年人吸食,随后联系马某将6名未成年人查获。

2026年4月,六合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除马某外还有三名社会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马某提供含依托咪酯(列管麻醉药品)的电子烟,徐某等人诱骗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食,随后马某带队“查获”现场,制造虚假缉毒功绩。

依托咪酯具有强致幻性和成瘾性,吸食可导致呼吸抑制、神经损伤,对未成年人危害尤甚。

网友评论

@杏林横笛:这还是真警察吗?简直是毒品头子呀。

蔡雅奇刑法:这个案件的罪名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了5年有期徒刑,个人感觉是量刑偏轻。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最高刑为7年。欺骗未成年人吸毒,应当从重处罚。我认为,这个案件应该是滥用职权罪与其他他人吸毒罪的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理,最终成立滥用职权罪,量刑幅度是7-15年有期徒刑。本案的“被害人”是6名未成年人。为了完成自己的“KPI”(不排除是为了晋升职位),竟然如此“毒辣”,如此设置圈套,然后上门“执法”,性质过于恶劣。

@life_mo_re:考核制度更恶。

@盖一一:这个变态的制度。

@天黑又是一天:这6个孩子以后咋办……

@海苔糍米糕:毁了6个家庭,家长该多心痛啊,真是丧心病狂。

@塞上花开:性质这么恶劣才5年。

@FullStackTester:当时新闻刚出来时就觉得性质这么恶劣的事情才判5年也太轻了,可怜那6个受害的未成年人。

@勋章SN:为什么判这么轻?

@Maggie想想:判的太轻了。

@吾尔1122:才五年?

@麻醉医生凌楚眠:量刑太轻了…

@TL北狼:判的太轻了吧。

@AI孙国英:这才判5年?执法犯法!6名未成年!

@大梦谁先觉199611:这个才判5年?

@阳光明媚出发吧:判太轻了。

@-RoyBatty:还有这种?超出认知了。

@CocaCoal贼好喝:不求执法者高尚,但求他们懂法。

@时间自由的街溜子:好歹大小也是个头目,花点钱,喂喂狗,判个5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挺合理”。但对于受害者家属而言,犬决都太轻。

@那谁要吃药17051:离谱吧?超级离谱的。

@钉钉远程智能打卡:6个未成年才5年,鼓励完成任务呢。

@独自看秋风:对未成年心理和生理造成的伤害是一辈子都没法弥补的,只蹲了五年,是在纵容这种行为吗?

装老师有毒:依托咪酯是二类精神药品,属于毒品,吸食等于吸毒,按涉毒处理。副所长就为了完成任务,竟然把这种毒品故意交给6个未成年人吸食,然后再将他们查获。人性的恶,真是难以想象。

每阅壁纸:这剧情比电视剧还离谱,简直丧心病狂!身为执法副所长,本就肩负着打击毒贩、守护百姓平安的职责,更理应护住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可他为了完成硬性工作任务、凑够业绩数据,竟罔顾良知与法律,精心设计圈套,哄骗6名未成年人沾染毒品,随后将这些孩子抓捕,以此充当自己的工作政绩。他这般行径,根本就是蓄意害人、公然作恶,把手中权力当作谋取政绩、应付考核的工具,肆意践踏无辜孩子的人生,亲手毁掉他们的未来。这不仅彻底践踏了法律的威严与底线,更寒透了万千民众的心。这种泯灭人性、突破公义底线的恶行,远比普通毒贩更可恨、更令人发指,最终被判刑,完全是罪有应得!

皇城根下刀笔吏:当我第一次听说执法部门也有KPI时,有些惊讶。因为有没有违法犯罪活动,是某个区域的一项客观事实。用KPI去考核基层执法部门,当时让我产生一个困惑,即假设考核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没有那么多,该怎么办?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能理解上级部门的这种考核。因为很多基层部门工作人员,是拿固定工资的。如果没有考核,要是他们很懒,有人报警了不去处理,或者干脆躺平、不愿意干活,该怎么办?于是,考核制便在这种博弈平衡中,逐渐产生。这个副所长为了完成KPI考核,而设计让人吸毒,属于走火入魔,这种事情闻所未闻,让人无法理解。

吾吾得一:这剧情,比电视剧还离谱。为了指标,不惜教唆、引诱、提供毒品,把未成年人当“工具”。这是执法?这是犯罪!被判五年,不冤。但问题是:这样的“任务”,是谁定的?这样的“指标”,是谁压的?如果只是为了“数字好看”,逼得基层警察铤而走险,那该反思的,不只是马某一个人。执法者犯法,比普通人更可恶。因为他们本应是守护者,却成了加害者。希望这案子能成为警钟:警察的荣誉,不是靠“数字”堆出来的,是靠“良心”守出来的。这种“毒任务”,该废了。

雁归塞北:作为一个家长,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在发抖。我不想去分析什么法条、几年到几年,我只会想:如果是我的孩子呢?想想那个画面——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原本应该是孩子在外面遇到危险时可以求助的人,是穿着制服保护他们的人。结果呢?他把毒品递到孩子嘴边,就为了自己那点任务。愤怒的已经不光是吸毒这件事了,而是那种彻头彻尾的信任辜负感。做家长的,从小教孩子“有困难找警察”,结果现在你让我怎么跟孩子解释?说“大部分警察是好的,但万一遇到坏的,你可能就完了?”这种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被这个人渣一脚踩碎了。再看细节——联系社会人员、专门找了6个未成年人。说明他心里门儿清,知道大人不好骗,专挑不懂事的孩子下手。这不是一时糊涂,这叫蓄谋已久,这叫恶毒。至于判五年,说实话,我第一反应是“才五年?”一个孩子的青春、一辈子的阴影,就值他坐不到一年的牢?但后来冷静下来想想,法律可能已经是顶格判了。可这口气,当家长的真的很难咽下去。这案子最让人心寒的不是毒品,是那身警服底下藏着的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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