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柳鸿珍
性别: 女
年龄:52
籍贯:江苏镇江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江苏镇江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江苏省镇江市610办公室”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1年4月4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江苏省镇江市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01年4月4日,几个警察到看守所将我带出,我连号服都未及脱下就被送到了精神病院,押送的警车上坐着派出所所长赵福民,片警承天鸣,司机朱显光。到了医院,看到京口国保大队的邵祥荣和几个我不认识的人已等在那里,我感到莫名其妙,见了爱人一问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前一天他们将我爱人、姐姐、妹妹叫到派出所,有一个“610办公室”叫张志强的也在那里。他们骗我家人说准备“放我一马”,但这样放不行,要到精神病院住院检查一下看是否有精神病,最后威胁说如不同意就劳教。家人不放心,想知道由谁带我去精神病院,得到的回答是拿2000元钱出来,其它的别问。我爱人不同意,妹妹误认为把我送精神病院只是走走形式,不会有危险,而我就可以不劳教,在恐吓、欺骗下妹妹拿了2000元给他们,殊不知一场灾难就这样降落到我身上。
案件来源: 明慧网
收集时间:20091115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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