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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姜跃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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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11-16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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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姜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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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
年龄:47岁 |
籍贯:江苏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渔民 |
案件发生地 |
江苏南通通州区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政府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9年3月25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9年6月2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鉴定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电针击头 |
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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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姜跃新,男,今年47岁,住江苏省通州市三余镇闸北村三十七组204号。说起他举报的经历时他有些沮丧,因为他举报被两次关进精神病院,第一次关进精神病院是2009年3月25日,到当年的6月2日获释。当时,他和老婆赵卫娟一起去天安门,被北京警察抓到天安门分局,后被镇政府和村领导从天安门分局接出来,限制了4天自由,让他老婆回了家,结果他被送到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治疗。
和姜跃新的交谈中得知,他并无个人诉求,他一直从事海上捕捞作业,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渔民。2000年南通市通州区海丰村的村民金奇、庙侯承包了通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34亩海滩,2008年清明节前后,金奇、庙侯、曹立新、张五元、小罗、陈五、陈云、季永兵、培珍、秋新等人和福建省的一些老板合伙在池塘养殖毛春(当地一种滩涂养殖贝类,市场价值较高)。
为了保护毛春不受海洋鱼、虾侵害,金奇等人竟然明目张胆的在其承包的海滩上非法使用农药“三唑磷”和另外三种农药,药液先后流入海中,导致大量海鱼死亡。姜跃新估算两次药害大约导致伍十万斤海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五百万元。姜跃新发现此类恶性事件后,当天就向发包单位汇报反映,不料他们对此恶性事件无动于衷、不问不理。由于滩涂承包人员都采取同样手段获利,从姜跃新家乡的新开港(团结闸)一直向北到如东县东凌港,向南到海门市东灶港,致使每年损失海洋资源上千万。姜跃新无奈之下便拿着死鱼,多次去省环保局、省渔政司、省渔政局和市一级相关单位反映这一重要事件。结果有关部门不仅没有调查处理这种恶性事件,相反,姜跃新还被威胁“再举报,杀你灭口”,通州市信访局还将其非法拘禁13天。 |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liuqi/2015/0708/12772.html |
收集时间:2015-9-15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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