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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孙明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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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01-15 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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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孙明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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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
年龄:不详 |
籍贯: 山东烟台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烟台市青少年宫美术教师 |
案件发生地 |
山东烟台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公安部门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0年2月20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不详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烟台市心理康复中心(莱阳)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有 |
有否联络方式 |
否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孙明毫:烟台式青少年宫美术教师。自政府去年开始镇压大法开始,于10.27开始到北京上访证实大法,为大法陈诉冤情。然后,又由被单位非法关押至今年1月14日,再次出来证实大法,被公安带回本地拘留15天。到了今年2月15日,单位还要关押,他开始绝食抗议。到了20日,单位把他强行送进了烟台市心理康复中心(莱阳)6疗室当作精神病患者进行药物摧残。把和他一起上访的另一位女学员孙香淑也关进了2疗室。
在精神病院,他们拒绝服用药物,医院就强行将他们用绷带把四肢捆绑在床上,从鼻子内强行插管灌药,药片从3片增加到5片、7片。当达到7片时,他浑身痛苦的无法形容。此时,不准家属探望。3月10日左右,招远金矿的孙彦胜被送到和他一个疗室。他的单位背着家属,说是办学习班,把他骗入精神病院。单位领导在找不到正当理由情况下,为了达到把他送入精神病院迫害他的目的,居然无耻地拉关系,通过请精神病院的院长和6疗室的主任吃饭商量如何把他送入精神病院,而医院院长宫玉柱和6疗室主任丁元林明知此事的真相,仅仅为了一顿口腹之私欲,居然泯灭良知,把一个好端端的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去迫害,使孙彦胜及其家人从此坠入地狱般的苦难深渊中。
孙明毫和孙彦胜两人强烈要求院方放人,声明自己没有病,要求见家属。主任说:要不是你们没有病,早就把你们绑在床上了。23日,孙明毫再次向院方强烈要求出院,声明自己没有病,自己没有错,抗议院方的做法。表达了要用生命证实自己是清白的,然后一头撞在墙上。医院不管他的伤势,把他的四肢用绷带捆在床上,头和肩膀用床单捆上。他随后开始绝食,孙彦胜问主任为什么绑他。主任不答反问他:你是不是也不吃饭,他说:是。然后他们就开始把他也绑在了床上,对他们们强行插管、灌食、注射药物。为了向他体内注射药物,都把针头打弯了。第三天,孙明毫昏迷了一天一夜,5天内都被绑在床上。直到家属和单位来人才释放,还要求家属及本人保证不再进京上访。
在医院被摧残的过程中,医生不停地说:只要签字保证不上北京,立刻放人。这说明地方政府和院方在明知大法弟子是正常人的情况下,还在没有人性地采用法西斯式的做法迫害大法弟子,是蓄意的、是极其邪恶的,根本就不是人的行为,他们逃脱不了正义和历史的审判。
孙明毫被送进精神病院时,兴隆街派出所也派人送他进去。而此事是得到烟台少年宫上级主管机关、团市委的批准的。他共被关了28天,孙淑香被关40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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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31/5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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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09-12-12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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