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5日本人及家族共9人,在北京上访时,被武汉驻京办的领导安排北京保安押送回汉途中、对我进行了殴打,致左眼无视力,腰椎骨第五节骨折变形。今年6月15日在洪山区政法委周主任的陪同之下,指派在武汉市广州陆军总医院,专家会诊的结果:左眼挫伤性视神经视网膜病变,专家说已经延误了治疗时期,无法治愈,已致残,建议做法医鉴定。
今年3月16日,我和妻子准备去北京找一个中医亲戚治疗眼睛,在河北廊坊检查站被河北公安局拦截,回汉后武汉市洪山区分局和和平乡派出所接待要求做笔录,我把去北京找亲戚看眼睛的想法和经过也详细的讲了,洪山区分局做了详细的笔录。之后我一直在区、市、省级上访,无人解决这件事。
无奈,我和姐姐童红4月6日再上北京,准备就在北京看眼睛,同时递交控告材料,要求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将2月15日发生的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立案。可是,再一次被武汉市、洪山区两级政府作为截访回汉,我被关押在武昌区所谓的“法教班”里。因长途颠簸押送导致本人血压升高,三天的血尿。洪山区和武昌区互相推诿都不想承担治病的责任,但又不放我出去自己治病,致本人倍受痛苦。我和家属一再强烈要求下,他们研究决定,由武汉市和洪山区两级“国保”人员“押送”我到医院,他们拿出公安局工作证给医生看,要求医院给我做全身的检查。检查结果为血压106-180;两根肋骨骨折,第五节腰椎骨折变形;还检查出双肾结石、双肾积水伴血尿。医生诊断为高危病人,要求住院治疗。
现在,北京市保安殴打本人已致严重轻伤级残废,构成刑事犯罪。我们必须按法律程序近期要到事发地点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做法医伤残鉴定等,强烈要求北京市公检法机关依法严惩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分子。同时要求武汉市各级政府再不要作为上访案件,阻拦受害人到案发地北京市依法报案!
武汉童斌
20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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