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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张人强的来信         ★★★
武汉张人强的来信
作者:张人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7-18 23:42
2012年07月17日星期二,因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永清法庭就武汉宝邦实业服装营销公司法人张人强诉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对我司粗暴侵权一案,审理结果2012年元月至今迟迟未能判决事项,再次到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黄兴路的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永清法庭,三楼见到正在忙碌的本案审判长丁洁副庭长,他见到我很不好意思,他没有兑现半月前的承诺,因为江岸区法院某位领导根本不考虑民生,根本没有考虑我们为民者的生计和守法公民的生存权、私营企业的合法权利,一直延用中国政府和人民深恶痛绝的腐败、贪渎惯用的“拖”字诀,拖死我们守法公民,现在的我们已经被逼在生死边缘徘徊,因为被侵权2012年初至今江岸区房地产公司与受让人合谋,利用各种无耻手段,致使我司无法正常经营,我司代理营销产品得不到正常销售,致使一百多万货品严重积压至今,一些货品受潮霉烂,损失惨重,还有半年来不能正常运营上游合同不能正常履约,对我司更是致命打击,本来想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护我司合法权利,现在已经被化为乌有!怪不得武汉江岸区房地产公司在光天化日、胆大妄为擅自粗暴将我司长期使用并已经接收改制多年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所租赁该司所有的江岸区中山大道763号(老号1227、1267号)门店使用权,在我司未被任何告知的情况下于2011年08月04日,以吉庆街拆迁置换的由头转让他人(详见该司提供的当天购该房合同、和拆迁补偿两个不相干的合同),最可笑的是江岸区房地产公司于2011年08月22日又与我司续签2011年07月01日至2012年06月30日合同,2011年12月中旬才被告知,对这种严重的合同欺诈、或严重的侵权行为,政府各部门竟然无动于衷,听之任之。我司遂向江岸区房地产公司主张优先权,被以其是拆迁置换获取使用权拒绝我司优先权的申请,在百般无奈的情形下,我司向中国各级政府部门投诉的同时,也向武汉江岸区人民法院提告江岸区房地产公司的侵权行径。在诉讼期间,因为种种原因法庭也由其间的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我司也弄不明白其中玄机。然而,至今也没有给我司一个说法,现在我们已经被逼生活无着,不能正常经营哪有生活来源,难道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官官相卫的目的,逼迫我们进京做一些过激的事情来:如:在天安门广场撒传单、或剖腹自残、或跳金水桥。才能达到你们的“丰功伟绩”?我确信凭着做人的良知,你们或多或少成了他们的侵权帮凶!我也确信我们这一代长在新社会、生在红旗下的人们的的确确的需要司法公正!建立健全“和谐”的法治社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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