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殷玉梅书记:
本人游新年,是江汉区航空路34号301号房居民李亚红的诉讼代理人(附判决书),也是其男友。2011年曾同李亚红向贵委反映过樊齐军克扣低保费的问题。
原江汉区万松街办事处付主任樊齐军,系2008年—2011年对李亚红稳控责任人,也是利用国家公权力陷害李亚红的主要责任人(现已被停职),其为达到截留开发商安置给李亚红的一套房产,曾在2008年欺骗李亚红之子王磊签字,给李亚红搞什么精神病鉴定,对李亚红进行迫害,导致两份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的严重后果。
2012年7月2日,李亚红居住的301号房门锁被先后撬换,樊齐军蓄意干忧市公安局领导陈处长现场处理事务:同年7月期间,樊齐军电话联系李亚红之子王磊,当面威胁利诱,要王磊写一份李亚红“有精神病的证明材料,***妈就可以出来、你需要钱的问题也可以解决等等”,显然企图对李亚红继续进行迫害。
樊齐军已不是李亚红的稳控责任人,其行为明显包含有个人目的,乃至于有背后的利益关系。据《信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樊齐军假公济私的系列违法行为,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是政治问题,不是小事,故请求纪委部门特别关注、进行严肃查处。
此致
电话:13517293842
关于李亚红已失踪36天后,游新年的控告信已邮件专递。
控告人:游新年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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