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里县醒狮镇小箐村小箐二组村民所托,特地在网上反映龙里县醒狮镇、村干部漠视村民权利采用瞒上欺下,官商勾结,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非法手段,滥用职权,剥夺村民对征地补偿的知情权,严重违反国家土地补偿最低标准,从中徇私舞弊,强征强占土地,严重侵害了被征用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为群众伸张正义,依法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清除该地官商勾结的恶劣风气,重点打击非法强征强占行为,坚决打掉为强征强占土地的官商充当保护伞的不法官员。
一、自2009年专职林改员“肖丽”到我村组实行林改时蓄意混淆“山林、土地”界线。已经三年多了,至今林权证尚未发放到村民手中。
我们是有近50户、200多人口的自然村寨,我们村寨分为两个生产小组,我们两个生产小组的“山林、土地’’界线从1950年土地改革以来,从未更改过。至2009年以前的一切原始文字记录档案都完全由村、镇两级主办填发保管,以便今后查对。
众所周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土地归属权及林权问题对咱村民是何等的重要!但2009年实施林权改革时,专职林改员“肖丽”到我村组实行林改时,不但没有与广大村民见面,实地勘查指认界线而达到相互签印认可,反而独断专行,与村干部“王继红”等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混淆村组的林权界线,林权改革至今三年有余,林权证至今尚未发放到户。望领导明察!
二、没有执行征地告知和确认制度,征地补偿问题未落实,屡屡剥夺二
组村民的权益。
镇、村干部公然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承包法,与私企老板互相勾结,利用手中职权,对占地上的村民进行威逼恐吓,强迫签署无效文书。欺蒙、强迫老百姓低价流转或租赁,巧取豪夺,强征强占,使群众为此“纷争四起,斗殴不断”, 镇、村干部趁此窃入受贿参股,致使我们的自主享有权被剥夺,应给的土地补偿费未给。
1、小箐二组拥有马鞍山权属,架设在“马鞍山”上的高压电杆占地补偿款应由二组全收,睿邦公司强占的马鞍山600余亩疏林灌木林地,现该地块经济价值(国土征收价在13000.O0元以上每亩)。政府强行施压价每亩4500元执行。而且未经二组民众公开民主讨论决定签约摁印,被“村支书夏德刚、文书王继红、组长王光辉、政府书记梁峰”等接受睿邦公司的贿赂参股后,私下以l20万元买断二组理应享有的“马鞍山”享有权,仅分给二组35万元,余款被以上人员勾结侵吞。非法剥夺二组对马鞍山的享有权。严重损害二组村民利益!
2、镇、村、组长干部擅自让金山公司占二组民众土地,如修道、砂场设备安装等用地,至今未给任何补偿。
3,占地面积20余亩的世通砂厂是2008年入注我组的,村干部受其贿赂后,强行占用二组自行投资修建的道路,分文未付。
4、大血厂坡权属是小箐一、二组共同拥有的,可在二组不知情的情况下,全被王光辉私下主张以28万元卖给睿邦公司,并将该山仅分给8户人家。
三、要求对村集体财务收支透明、村级财务公开,请求领导严查我们的土地款,还百姓公道!
小箐村一、二组共同拥有的大片山坡,被王光辉、王继宏卖掉六万元,其中2万元买了农田灌溉机器,其余4万元不知道去向。向此种情况还有很多,恳请上级领导明察!
四、逐级上访向上反映、投诉、,至今非但没有任何结果,反而遭到威胁、恐吓!
作为造福一方百姓的父母官,龙里县醒狮镇、村两级官员却受私企老板贿通参股,特别是新任镇党委书记的“梁峰”,夏德刚,罗先林、王光辉、王继红一伙更加昏庸无度,相互勾结,无视国家法律赋予公民依靠土地、宜林荒山生存的权利。肆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致使二组村民处境日复艰难,为此我们舍家弃业,依法维护自身生存的权益,逐级上访向上反映、投诉、至今非但没有任何结果,反而威胁、恐吓我们!并且扬言:“谁在上访就拘捕关押谁!”
综上,依据《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信访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请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清查村委账目,尽快解决山坡归属权,颁发林权证,并对征用我们的土地,按国家土地补偿标准足额向我们进行经济补偿,请求依法赔偿我们的全部损失,以及我们由此蒙受的精神伤害和一切经济损失。龙里县醒狮镇官商勾结弄虚作假、肆意敛财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对法律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蔑视和挑衅。如果不对其严肃查处,任其发展,致使民怨沸腾,民众遭秧,民心就思变,必将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巨大的隐患!恳请各级领导给予重视!
贵州省龙里县醒狮镇小箐村
小箐二组所有成员
2012年4月
联系电话:1808508232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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