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援人:金汉艳,女,39岁,住郧西县土门镇居委会一组 金汉琴,女,37岁,住郧西县土门镇居委会二组 我姐妹俩人于一九九七年毕业于十堰农校,进校时按合同就业《鄂毕[1997]009号》文件规定,属定向委培生严格按合同就业。97毕业后编制被别人冒名顶替。 因此我们姐妹二人找到时任县委书记彭承志反映。书记回答我们回家等通知。等了七年过去了,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从此我们开始上访。2004年6月9日遭到拘留,2005年8月26日劳教一年九个月,2007年5月21日释放当天晚上又被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关进县委书记卢富昌设立的郧西县黑监狱(寺沟烟草立)到10月23日将奶奶逼死,强行释放回家,与奶奶尸体告别后,卢富昌骗金汉琴去上班(上津玉皇滩电站)要求签长年合同。去后电站是私有企业,私企老板不签长年合同。
卢富昌指示土门镇政府付书记和县政府信访局局长张昌远强行将金汉琴押回土门镇人民政府党委办公室内关押,与同年10月23号放出,关押76天。金汉艳于2007年11月23去北京打工,在2008年8月19日又遭郧西县公安局抓回,关进土门镇福利院64天放回。为了生存金汉艳又于同年11月份去北京打工,在打工期间2009年9月18日又被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付队长邓和敏和徐建被用无牌警车押到十堰驻京办,19号3点押回郧西县神风宾馆关押三天。
金汉艳与2007年11月23去北京打工,在2008年8月19日又遭郧西县公安局抓回,关进土门镇福利院64天放回。为了生存金汉艳又与同年11月份去北京打工,在打工期间2009年9月18日又被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付队长邓和敏和徐建被用无牌警车押到十堰驻京办,19号3点押回郧西县神风宾馆关押三天后,无任何依据后又与2009年9月22日夜强制从看守所抬出,送进十堰市茅箭区精神病医院7个月后放出,期间强制打针、灌药,中途被记者进去采访遭到土门镇政府付书记陈明山、李武不满去茅箭精神医院打招呼后,管床医生孙首强和主任王德刚二人强行打毒针,大打出手,将金汉琴嘴巴打到合不拢,眼打失明,内分泌失调,身体严重遭到摧残。
2010年4月22日放出后,一直医治无效,现在要做胸膜括夺手术,手术治疗费需要30万元。这些钱对我姐俩是天文数字,我姐妹俩至今无分文收入。金汉琴的生命就这样生不如死的拖着!万般无奈,只有求助社会了,望有爱心的人给予帮助和支持!特谢!
申援人:金汉琴 金汉艳
金汉艳联系电话:15872704018
帐号:农行 金汉琴 6228480741174107515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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