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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武汉市长的公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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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宋永安 汤素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03-15 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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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武汉市市长:唐良智 您好! 我叫宋永安,上有8个哥哥姐姐,我们的父母均在2006年前己去世,遗有武汉市汉正街453号合法商业铺面私房一幢,我们兄弟姐妹9人是母亲房屋的合法继承人。2008年2月,武汉华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我母亲的合法私房在拆迁范围内,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我们还未与华通公司签订有效拆迁协议。然而2011年3月5日凌晨2.10分左右,中央开两会期间。华通公司在未与我们签订有效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公然动用机械手段强行将我们的房屋全部拆除(我们的房屋在华通公司砌的拆迁现场的围墙范围内)。 在《物权法》实施后的今天,武汉华通置业未经任何合法程序强拆民宅,不仅严重违反了拆迁有关法律规定,而且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刑法》第275条故易毁坏财物罪,为维护法律尊严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请您责成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305号令的规定,依法查处;并请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将武汉华通置业的涉嫌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移送;并赔偿我家的房屋和财产。让老百姓能够安家立业,社会和谐,个人的生命财产能够得到国家法律保护! 写信人:宋永安 汤素芳 联系电话:13297020136 18971180478 2011-3-1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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