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朱杰洲、女、52-9-24生、汉、皖马鞍山市马钢巨龙公司(挂名联营早已退出马钢集团、分立出马鞍山市方圆股份公司)退休工人、93-2-19工伤、96-9-16退岗、02-8-30经行诉后被定为工伤、02-12-10被定为工伤六级伤残至今。
1、(2008)皖民申字第335号裁定、(2008)马民一终字36号及(2007)金民一初字第398号判决。
2、(2008)皖民申字第426号裁定、(2005)马民一终字96号判决、(2005)金民一初字29号判决;
3、(2008)皖民申字第427号裁定、(2006)马民一终字第2号裁定、(2005)金民一初字120号案;
故意违法不判给法明确规定的:
1、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三(三)!工伤医疗费(暂)百分之二十五的都不判给!
2、民法通则4、5、6、61、106、119、120条!法释(2003)20号1条等!安全生产法48条!工伤待遇外有合法的民事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依法根本不能同:不上报工伤、不定工伤、伪证阻碍定工伤的维权成功被定了工伤的损失赔偿!又故意违法瞎裁定!
3、劳发(96)266号17、18、19、21、25、26条等。证:我工伤六级伤残无法安排我工作!已被退岗!被告没有证据证明我是因别的原因退岗的!必须判给我伤残抚恤金!并且必须从工伤月计起!必须每年7月递增!安徽省政府令82号!社秘(2001)43号:“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和六级的,职工原则上由企业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可退岗修养,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其伤残抚恤金由企业支付。同时企 业和个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伤残抚恤金从工伤月起到法定退休及补足!住房补贴等!残疾赔偿金等!!没有依据的判:已(退岗到法定退休)退休有养老金就不判给了!却至今法院仅判给9057元住院补助费等!
(2008)皖民申字第427号裁定等竟3审都违法错裁定!!!
我又:合法的行赔都没有!连有了新的规定后的第二份合法的工伤证明书《工伤认定书》也没有!给马劳仲委的(2002)马劳社56号函已不合工伤认定的规定的工伤证明书了!
我举证的足以证明以上我的申诉必须提审或指令再审判我胜诉!!!再审胜诉!!!!
法治不是法官治!司法腐败已到了极点!已烂了!
举报投诉申请:
一、最高法院立案一庭至今违法不给法律文书不给我立案的事实:
1、08-10-23、09-5-4的由律师代缴的合法的行政再审申请均至今不给合法的法律文书及立案!!!!(4份已附)
2、09-5-10律师的“情况说明”:09-5-8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接待处116房间刘女不给收下我委托律师代交的合法民事申诉!还违法的讲:并无不当!(已附)
3、傅强、薛鹏、陈海昶、李诗怀各律师代理代缴的合法民事申诉,却都不给收下!!!!
4、郭文钦律师又交去还是不给收下!他就10年元旦前后同城快件寄出我的合法民事申诉材料等(含光盘)!还去了两次律师函!!经最高法院办公厅转立案一庭!(立案一庭不收!均让办公厅转及管!)查到:均用户已收到!!!!!(我09-10-17、09-12-26特快寄给郭文钦律师各申诉状光盘等;郭文钦律师代寄的:3封合法民事申诉材料等(含光盘)同城快件及2封律师函同城快件及第二份律师函和各查询结果都已附)
以上律师及我住过后住房的租客及房主都没有收到我的最高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二、最高法院立案一庭至今违法不给法律文书不给我立案的依据:
1、08-4-1民诉法177、178、179、180、181条等;
2、2、02-1-1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7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失效!已附)
3、中央政法委的职责和职权: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
4、09-5-14北京高合德律师所(陈海昶)的说明:“09-5-8最高法院接待室办公大楼二楼215室(约十五米,门朝西,只有一个孟(音)法官男四十岁左右,其明确表示,六个月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你是否立了案。”“因民事诉讼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他不能给来访人员盖有最高法院印章的凭证,只能以来访人员登记表的回执条作为唯一的凭证。” (已附)
5、06-3-9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
6、公务员法:53(9)、55条等;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7条等;
8、信访条例2、22、33—40等;
9、五条禁令:…压案不查等…、
10、法官法:…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其它违法违纪的行为。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
12、 安徽省高级法院发:信访工作基本原则、五条禁令:…压案不查等…、法官法:…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其它违法违纪的行为。
三、必须尽快给我最高法院的法律文书、已通知改了地址:
1、我已在09-8-8、 09-12-26特快寄给最高法院立案庭、立案一庭庭长:必须依法及时给法律文书、朱杰洲的律师代缴的合法的行政再审申请、郭文钦律师代寄的合法民事申诉,地址均改为:上海香楠路408弄5号1002室朱杰洲!!!!!!!(电脑一查就查到的!)(2份详情单及查询单已附)
四、我本次的举报投诉是合乎程序的:
除了贵委等,我还能到哪里去反腐维权?!最高法院都这样!怪不得司法腐败!
贵委的“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等,完全落到实处司法腐败会少好多的!
盼:工伤近20年的我,能尽快收到我的合法的最高法院的立案等法律文书!否则,司法腐败到烂了!
五、监督司法的也有腐败的:
最高法院举报中心竟在10-10回复:“请向安徽高院纪检组反映。”10-11回复“不能对立案一庭监督”!
08-4-1民诉法177条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178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皖省高级法院审监庭王女庭长:民诉法已规定向上级法院再审申请,申诉也应向最高法院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第二条等!
那最高法院举报中心干什么吃的!对本院的立案庭违法都不管!怪不得司法腐败的出脓了!!!烂透了!
连下面法院的纪检组等都对对本院的立案庭违法都有监督的!
司法烂的原因根子在上面!
最高法院必须给我立案提审或指令再审、再审!!!!
有律师:没用的,都进碎纸机了!真的吗?!连最高法院的办公厅都烂了吗?!
他们这些司法败类们连本院的规定都不放在眼里了吗!连收我行诉再审申请的法官都对律师讲了:六个月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你是否立了案。
我相信:有司法公正的好法官等的!有监督司法得力的好领导的!
我们已恨透了:占着司法的岗位,却故意违法的错判裁!法律政策事实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是把自己凌驾于法之上的司法败类!他(她)们把自己当成了法!没有任何依据的错判裁!把自由裁量权乱用!司的什么法!
有力的监督司法!有力的依法制裁!才能使司法败类们不败坏法治及司法公正!!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民诉法177条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侵权责任法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附件:此特快详情单上写明。
工伤六级伤残的证明书、29号判决、120号裁定、478号判决、2案申诉状及材料清单。
此附复印件均同原件。
致以法的敬意!
朱杰洲
11-2-18
本人红右食指印
201203上海香楠路408弄5号1002室
15921747056、13052272223、QQ94063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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