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叫吴世明,我要控告无锡市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保护非法拆迁黑恶势成员潘亚伟及没有合法拆迁手续的盛昊拆迁公司,颠倒黑白,滥用公权力逼死我父亲,将我不少于七次进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逼我签订不平等协议。
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在明知道该组织没有合法手续情况下,将我多次非法拘禁,以所谓故意伤害罪为由,并在第三人民医院不让医生给我看外伤,故意纵容包庇该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在没有合法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已多次在该地区行凶作恶,在我被非法拘禁放行前潘亚伟又继续作恶将其他被拆迁户打伤,北大街派出所又将其他被拆迁户非法拘禁,为此我多次和鲁鹏而及其保护伞交涉,并严正提出,要求北大街派出所政府信息公开从这次拆迁以来所有被拆迁户及被拘禁人员信息公开,可至今未果。
关于北大街派出所颠倒黑白认定我故意伤害黑恶势力人员潘亚伟,对我多次非法拘禁和监视居住,这些证据充分证明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及领导的犯罪犯罪事实,铁证如山:1:民警鲁鹏在三院不让外科医生给我看外伤;2:一进派出所不用和潘亚伟对质就将我关押扣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以及北大街街道拆迁推进组郭部长理应回避,可郭部长在北大街派出所打电话给所长秦丰要求严办,干涉司法公正,可见他们犯罪团伙的危害不一般。
关于故意伤害:
1: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和北塘分局相关领导在明知道其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保护犯罪分子及其团伙
2:该犯罪团伙多次设局将我和该地区其他被拆迁户骗到盛昊公司殴打,然后和该地区派出所串通一气设陷抓捕我地区广大合法被拆迁户。
3:2010年5月18日晚上潘亚伟等人在明知道我身体不好的情况下,为了达到他们的非法日的,故意行凶杀人,以潘亚伟为首和盛昊公司设局将我骗至该拆迁公司往死里打,并扬言拆迁也不是没有打死过人,至少5、6个人一起动手,其中潘亚伟首先动手打击我的头部,致使我当天身体多处受重伤,生命垂危,我没有机会还手打人,也没有能力还手。(有照片和三院病历本为证)
4:即使像他们所编造的那样说我伤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他们逼迁,打人是有组织的犯罪,有专人伪证人和收买、威逼来的所谓的拆迁户。所谓潘亚伟骨伤鉴定为轻伤只能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黑恶势力成员凶残性,即使让我打,他在不还手的情况下我也没有能力赤手空拳将其打成骨折,这只能证明他对我下手之狠之重,他的目的是要剥夺我的生命,仗着自己有黑后台和北大街派出所、北塘分局的保护,搞恐怖逼迁,故意搞放纵行为,由言行转化为行动,在2010年5月19日该犯罪团伙成员之一潘亚伟对我地区被拆迁居民恶打。在被放出来之前我就质问北大街派出所所长秦丰,你不是说潘亚伟被我打骨折了吗,怎么又能打人了呢,不知道公安局的鉴定轻伤报告是怎么出来的,他的这张报告这么容易出来,不知道又敲诈了多少被拆迁户,还有北塘分局对我的监视居住和拘传证又是根据谁家法律条文出来的,也不知道他们要保护的是合法性还是非法性,不知道他们收了多少黑钱,又分了多少黑钱!!
关于拆迁的非法性
1:该地块是市交通产业集团2006年买,所有的手续已过期。拆迁实施单位是通荣拆迁有限公司,拆迁期限是2007年9月12日—2008年6月30日,盛昊公司并不是该项目拆迁单位。
2:该地块于2009年12月已倒卖给无锡世茂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无锡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可去国土局查证,而且价格7408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存在严重腐败问题,按我国相关法规应重新审批立项,规划,所以其手续无效,非法。
3:调整为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也没有举行听证会,公证单位也没有到场公证。
4:按照我国拆迁土地相关审批法律规定,其程序应该是先立项、规划再批地,而该项目是先立项、批地再规划,其属程序违法,违反我国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在明知该地块系非法情况下,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我非法拘禁,公开上门抓捕拘押我。
按照政府信息条例第十三、十四条规定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所有事项必须公开,我已多次要求去年从拆迁以来被关押案件,特别是和拆迁相关案件及潘亚伟相关案件,公安局北塘分局及派出所是政府职能部门,理应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约束把所有案件向民众公开,可至今未果。从我收集的材料来看,该黑恶势力组织,特别是潘亚伟及其保护伞危害性极大。他们恐吓我母亲,逼死我父亲,打人杀人无恶不做,我本人抢救的及时,要不然也被他们打死,至今头脑昏昏,左右眼留下残疾,左眼睁不开,斜视,视力严重下降,牙被打掉,面部部分肌肉轻度瘫痪,由于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等人的庇护到医院不让看外科医生致我留下终生残疾。民警鲁鹏以所谓的病人无钱支付为由拒绝我看外科,病历卡上有鲁鹏签字为证。我当时身上有钱,即使无钱也可以通知家属来付,为什么还要扣下我的病例本,综上所述,潘亚伟等人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危害极大,人神共愤,我强烈要求检查机关查办危害人民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民警鲁鹏及北塘分局相关领导。他们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公权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许多居民遭受黑恶势力非法逼迁,设陷抓捕使许多维权被拆迁户蒙受不白之冤。
根据我国拆迁评估条例,评估应双方协商指定,而不能单方指定,但是该地区所有居民都没有参与协商,所有的评估都是单方指定的,所以他违反了国家评估条例。由此导致了拆迁的非法性,更导致该黑恶势力成员串通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和相关保护伞,采用非法手段牟取非法利益,想尽办法设陷抓捕我地区合法维权被拆迁户,逼死我父亲,恐吓我母亲,殴打该地区的居民,其危害性不亚于旧社会上海滩流氓黄金荣和四川文强,该地区居民无比痛恨,强力要求党中央有关部门查办这类危害民生的案件,再此强烈要求惩办凶犯及黑恶势力保护伞还我及我地区居民一个公道,真正实现胡总书记所说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谋,情为民所系”惩办凶手和黑保护伞,维护中央的权威性,让省委罗志军书记2011年5月20日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不打白条。
地区无日月,神州盼青天!
控诉人:吴世明
电话:13357913800
2011年8月
附:丧尽天良逼死我父亲
北大街派出所民警鲁鹏等参与非法拆迁勾当,以帮助办理分户,低保为由来我家中,我父亲躺在床上,逼迫、恐吓我父亲签订不平等非法拆迁条约,被我父亲拒绝后就说你不签你儿子就要坐牢。不久,就上门抓捕扣押我,我就央求他我父亲身体有病,你们不要逼他,我要带他去上海大医院进一步治疗,鲁鹏知道后不但不给予照顾,而且还给我来一张监视居住,非法剥夺我人身权利,并威胁我你不签订拆迁协议,你父亲休想去上海就医,我父亲一再询问我不去上海大医院治疗的原因,我在实属无奈的情况下告诉他实情,我父亲得知该情况后,当场晕死过去,醒来后他告之我我家原住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系崇安区门面房产权房。
北大街街道、北大街派出所以及分局在明知是非法拆迁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明目张胆对抗中央有关政策,我父亲以绝食相抗争,几次交涉无果,我父亲临终遗言:民警鲁鹏、街道潘亚伟是害我父子的罪魁祸首,潘亚伟打杀我儿子,鲁鹏颠倒黑白制造冤案将我儿子关押,拒绝看外科医生,关采用非法手段不让我儿子陪我去上海就医实属可恶,灭绝人性,丧尽天良,我决以死来抗争。由于民警鲁鹏和盛昊拆迁公司,街道潘亚伟勾结在一起不断骚扰迫害导致我父亲病情加重,无法去上海在医院医治,导致我父亲绝食身亡。
北大街民警鲁鹏、盛昊拆迁公司和街道潘亚伟仗着自己有黑后台撑腰,一而再再而三地迫害被拆迁户,制造冤假错案,在这里我特别要指出的是在党中央,江苏省省委书记委罗志军同志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后继续顶风做案,变本加厉地对我进一步地迫害,滥用公权力,无视党纪国法制造许多人间冤案,在这里我再次恳求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坚决查处这类公开和中央、省委叫板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幕后黑手,如不严厉查处不足以平民愤,不足维护党中央和江苏省委的在无锡百姓心目中的威信,绝不能让那些害群之马来威害我党在百姓中的威信和美好形像,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政策阳光雨露,实现胡总书记所说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谋、情为民所系”和谐社会的美好目标。
吴世明
吴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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