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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拆迁户陶锡根的申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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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11-07 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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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陶锡根,1956年2月15日出生,原住武汉市武昌区武印一村13栋1门2楼(39号),建筑面积:42.31平方米。单亲家庭,现无家可归,企改失业,低保户。 一、 软硬暴力拆迁: 我是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D/H片滨江商务区开发项目的被拆迁户。(见光盘文件夹1)。 2009年5月在未召开听证会和信息未公开的情况下,以土地储备为由,由武汉市武昌区土地开发办公室负责和武汉市武昌区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事务所(下称拆迁办)实施拆迁。2010年1月19日实为商业开发(见光盘文件夹2)。 1、语言威胁软暴力:2009年9月1日上午,武昌区规划局汪宝华将该片区补偿价按5000多元/㎡(当时实价21000元/㎡)补偿被拆迁人(见光盘文件夹3),在我不同意时声称:“5000多元/㎡你不同意,以后还会少(低),你不搬也得搬”、“你不要害你的儿子”(发出要害我儿子的讯号),下午就把我家房屋围起来了。 2、行动威逼硬暴力:.当天下午就强行上房顶揭瓦,9月6日被逼迫签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尝协议书》(见光盘文件夹4)。 二被骗买危房: 2009年9月15日办理胭脂山桂苑5号楼3单元7楼2号房屋。(原为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宿舍9号楼),建筑面积(暂测):67.64㎡,房款付清(见光盘文件夹5)。2010年3月发现是“楼歪歪”后,无奈经9月进京上访,11月向国家住建部郭充冲部长邮寄“楼歪歪”证据和无三证交房图片及录像光盘材料,2011年3月经国家住建部来人现场确认“楼歪歪”属危房。 三、至今无家可归、也无过渡费: 2011年3月2日拆迁办为欺骗住建部呼悠我、为我办理了在《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锦秀家园点房承诺书》(见光盘文件夹6),并口头承诺“一套90㎡以上,价格在2800/㎡,绝对不会超过3000元/㎡。可在落实时实际3300元/㎡。使我家房屋落空,造成二年多来在外漂泊,也无过渡费。 四、维权遭拘留: 2011年5月12日晚21时许接拆迁办程友刚电话要我到拆迁办,我到后,在四没有(没有传唤通知、没有穿警服、没有出示身份证件和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被四人绑架到积玉桥派出所搜身,宣布执行【昌公(治)决字[2011]第1776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进武昌拘留所拘留十天(见光盘文件夹7)。 五、告状、举报无门: 本人对《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所拘留十天不服,于2011年7月17日起诉状告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18日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后至今未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书。 1、找借口、诱骗退回:我从邮局得知立案庭收到起诉状和案卷后,于7月21日、22日去立案庭落实时,王光辉声称“签名必须手写”、“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你拿回去改好再交来”借口和22日他将窗台上我的起诉状说“是我送来的”。企图退回我的《行政起诉状》和案卷。(见文件夹8)。 2、寻找告状、举报之门:7月26日到武昌区法院信访办、26日、29日到武汉市人大信访办,呈交《举报信》。 3、王光辉耍赖:8月1日我到区法院信访办反映,要我找立案庭,王光辉声称:“你的起诉状你拿走了,没有起诉状怎么立案”? 4、又回到武昌区法院:8月2日,我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声称:“按《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不服应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推脱、推诿:8月8日上午我到区法院反映立案庭收到我的起诉状20多天了,为什么不按收到起诉状后7天内应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书?(见文件夹9)被推給立案庭副庭长骆立华,骆称:“我要了解一下情况后,在由王光辉法官与你联系”。至今未联系,同日到区人大反映无果。 6法院继续推诿、拖延:8月9日上午区法院张院长接待日。张听了反映声称:“到时候給你答复”,至今仍未答复。8月11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郭法官收了我的《举报信》和起诉状,过了几天后、要我去武昌区法院。 7继续耍赖搪塞拖延:8月17日、18日(见文件夹10、11)。30日我到区法院反映(庭长接待日)(见文件夹12),仍无结果。 8、不受理:9月7日向市行政投诉中心、市政法委举报不受理。 9、不受理推托不了就敷衍:9月14日再去市政法委反映、要求,才办了受理传送单。当天向武昌区政法委郑主任(女)转交并呈交了起诉状(见图片1),9月16日市人大出具介绍信,20日到区人大交举报信(见图片2)。至今无果。 综上,我家房屋遭到软、硬暴力逼迁,被骗买危房,至今无家可归,维权遭行政拘留,告状、举报无门,这就是我家的“受益”!!! 陶锡根 联系电话:15387026698 邮箱:taoxigen2010@hotmail.com 2011年11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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