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大陆法院是如何阻止公民维权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案件性质:信息公开
笔者等八人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492)号,分别对乡政府等申请了奥运森林公园等四个项目征地补偿款近50亿元具体使用发放情况、147.85万平米拆迁安置记录、朝阳区政府及房地局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伪造的拆迁项目文号等共计26个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的答复是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笔者从权威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存在,据此笔者不服诉至朝阳法院,该法院为了维护贪官,掩盖自己的枉法判决,在开庭10个月后撤换了敢正义直言的法官换成一个和原告有争议的法官而该法官以:“凡是被政府裁决、被强拆的公民没有对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对原告裁定不许诉讼”。从这个裁定不难看出朝阳区贪官污吏、开发商为什么敢如此横行霸道,瓜分农民征地补偿款、高价倒卖拆迁安置用房赚取中间差价占为己有,对被征走土地的农民低价拆迁从中渔利。 《待续》 敬请关注
马凌 电话:1352188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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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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