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各新闻媒体:
您好!
为了我们的民族千秋万代良好的生存!
现把黄岩“经济开发区”主任蔡礼明、“国土局”局长钟滨等,以搞开发为名,借政府之力,由澄江街道书记池建平、主任季兆国挂帅,澄江土管所徐春国直接操作制造被征地村要求开发的假证,利用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到村民代表家中讲:讨回村留地为借口,用空白纸签字,造假用地报批手续不可缺少的要件(黄岩各被征地村都如此)。他们便能顺理成章,轻而易举得到批文。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浙土字B[2009]—0047号和浙土字A[2009]—0298号。但呈报材料砍掉《基本农田》,涉地面积86.5076公顷,澄江四个村最多总共是53.4617公顷,全是《基本农田》和桔园地,桔园是老祖宗留下的“闻名中外”的《黄岩蜜桔》主产园区,是不可多得的自然形成,PH值恰当好处的微碱性淀积土壤,能产出风味独特的优质蜜桔,而且历史悠久,是区域性名果木种植园区应列入重点保护,它的性质程度超越《基本农田》!蔡礼明、钟滨为何要借开发把它毁掉,良心何在!其它是否属《基本农田》,《土地法》34条和《土地承包法》9、10条都明确规定,无可争议,难道他们却要否认。
用造假骗取批文后,去年11月黄岩相继贴出3、4两号公告,为此,被征地农民当即找蔡礼明、钟滨、徐春国等质询,他们众口一词,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只要村“两委”同意、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就没有违法征地了,把唆使徐春国造假变成依法,以此逃脱罪责,歪曲集体所有含义,顾名思义,集体是多个个体的汇聚,依据《土地法》第10条认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黄岩基本差不多)是村管理下的生产小队,现在的组,村“两委”和村民代表那有权力处理广大土地承包者的承包权。我们也不会相信在我们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制定的法律怎能损害广大人民的权益!土地承包权益受《土地法》13、14条和《土地承包法》9、53、57条的保护,未经承包权人同意任何组织不得改变土地权属。可是蔡礼明的开发区、钟滨掌管的“国土局”,不顾国家、民族的前途和生存大计,反其道而行之。声称:即使告到北京,同样回到我们处理(黄岩国土局)的确如此。属地管理,只能使掌握权力者无作非为,胆大包大,伤害了丧失土地权益农民的心。这样腐败毁田更加肆无忌惮。真是受屈者告也白告,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在钟滨的把持下,法律对被征地农民苍白无力(他就是县级政府所属掌管土地大员)他们一手遮天,夺地运动越演越烈,百姓愤恨难平,有人当着他们的面公开讲:如果你们定要夺地毁田,就拿锄头、钉耙到田头抗争到底,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要是权益被侵,状告无门,只有舍身取义,以谢子孙。当时双方的敌对场面真是剑拔驽张,扫兴而终。话说澄江东江河、仙浦喻、江田、星江四个村现在要征收的田地,是罪犯蒋万民(原区长)、罪犯倪卫东(开发区)和利益团伙原澄江街道书记牟文林等在2002至2003年强征的近二千亩《基本农田》,当时被征地农民极力阻止非法动用《基本农田》,2004年6月牟文林组织黑恶人员2百多人,暴力对付被征地农民,强行毁掉《基本农田》500多亩,后蒋万民、倪卫东相继伏法,田地幸免劫难。那时的企业用地,纯粹是买地发财、腐败当权者从中取益,半数买田造房租赁,也有将厂、地获利出卖的,却害苦了世代种田为生的农民。现在蔡礼明的利益团伙,又要沿袭罪犯蒋万民、倪卫东的后尘,重新夺地以地生财。土地承包权人却毫不知情,也根本不能和他们面对面商讨的机会,这和旧社会的恶霸相差有几?为了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将依法据理力争,下面是关注、质询的要点:
1、温家宝总理的国家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可能不包括台州及黄岩的耕地,所以蔡礼明的“开发区”在黄岩各地大面积建设用地勿须顾忌法律,无所谓《基本农田》,他会以“第二政府”的权力,指挥“国土局”钟滨局长唆使乡、镇及“街道”“国土所”造好用地数据,为开发区违法用地架桥铺路,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人奈何得了什么?
2、《土地法》13、14条和《土地承包法》9、53、57条赋于土地承包权人维护自己的利益,现在的土地是征收,一旦成功、意味着权属的消失,土地承包者应不失自己合法的利益。村干部不是傻瓜,甘愿断送土地所有权,做千古罪人,属有悖常理。肯定是巨大利益和丧失权属捆绑在一起,无法抗拒。不管怎么样只要被征地农民拿起法律这个盾牌,无所畏惧!
3、现在黄岩要征收的是否《基本农田》,《土地法》34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9、10条规定,不可置疑。不是由蔡礼明、钟滨他们来决定,早已登记入册,有据可查。他们要否定,得出示法律文件。
4、去年黄岩的二个用地呈报材料:把《基本农田》虚报为耕地,还有比《基本农田》等级程度更高的桔园地,他们好像一概不知,为了夺地生财,只有违心去做,违不违法心知肚明,虚假足可乱真。“国土厅”也有人背着省府把耕地当作非耕地审批。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一年内不能拆分用地报批手续,也超越《土地法》45条界定的审批权限,是腐败分子上下串通有意而为之。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日后追查寻找后路,把《基本农田》变为耕地又变为非耕地再除以2(分二次报批),就有了合法的文件来欺骗被征地农民,即使追查,各级共同分担罪责。
5、黄岩2009年有四次征收土地公告,其中3、4二号就要征收农田86.5公顷,全年究竟要耗地多少,早在2002年间搞“工业园区”用掉田地几万亩,近几年用地面积同样惊人,难道黄岩没有超指标用地吗?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以上提到的是当然存在着的尖锐问题:每一个基层地方政府,为了经济的发展,最好是把自己地方的土地统统变为金钱,食物从别县和别省运,如果别省也没有了,还有别国。地方官做着异想天开的梦,梦何时能醒,只有靠中央了。我们认为应当依据《土地法》78条用《刑法》342条和410条来对待,才能保护好耕地,否则就是一句空话。
台州市黄岩区被征地农民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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