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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仪:精神障碍是一种生存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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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雨梦 文章来源:明报周刊 更新时间:2017-04-17 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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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安谧的精神病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福柯《疯癫与文明》
一宗地铁纵火案,一张精神病覆诊卡,把「精神病患」拉回到大众的视野之中。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其后在记招中说︰「疑犯最近没有覆诊」。霎时之间,人心惶惶,传媒的即时报道把「精神病」与「纵火伤人」并置在一起,令人轻易地把两者连成了因果关系。然而,社会悲剧的生成,本身存有多重复杂的面向及成因,既是社会性,也有个人的,两者的关系,总是相互纠缠。
「很多报道都强调该名男子有精神科治疗记录,但是,这不代表就要强制入院治疗。争议点有两个,第一是伤人的刑事责任;第二是对于精神困扰,当事人有没有自主权选择怎样处理。」张馨仪在事发后作出了以上响应。
张馨仪中二那一年,她被精神科医生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自此,她的少女时期,身边围绕着各式各样的社工、心理学家、老师、热线辅导员、教会干事……。她后来以过来人身份编着《残疾资历:香港精神障碍者文集》一书,把自己和他人的故事说出来,同时一直致力争取精神障碍者的权益,由此而创办了「残疾资历生活馆」。
2003年,经过多年服用精神科药物之后,身体感受到药物所带来的副作用,是健康的长期受损,终于,她在医生的允许下决定停药。她指出,由于体会到整个医疗模式的弊处,而吃药只是其中一个环节,她说自己「不是因吃药而复元」,而是因为「努力挣脱它对人生的影响而复元」。
亲身经历「病患」 所以懂得权利缺失
约张馨仪做访问,她的行程很忙碌,终于,在她参加一个由立法会议员紧急召开的精神复康服务集思会前,我们见上一面,在立法会示威区的外面,顶着寒风,张馨仪没多谈自己的过去,倒是更急着处理纵火案发生后的种种讨论。
「没有覆诊」带来的后续争议,是「精神病患」应否强制送院治疗。
根据《精神健康条例》,若果认为某名病人(注︰被强制入院的市民不一定有精神科纪录,如早前发生聋人被送往青山医院的事件)的精神紊乱的性质或程度,足以构成理由将他羁留在精神病院内至少一段有限的期间,以接受观察或其后的治疗,以及为了病人本身的健康及安全,或为保护他人着想,病人的亲属、注册医生、社会福利署的公职人员可以向向区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作出强制入院的申请。
「现在很多人都未审先判,认为一定要把该疑犯强制送院。问题是,现在法官仍然未判决,到底最后的裁决应是送院或是判监,应该要回归到伤人的刑事责任去讨论。」有些人会说,「精神病」会成为免受刑事责任的保护罩,张馨仪引用2004年的一宗地铁纵火案来回答,当时案中的被告同样被精神科医生证实患有妄想症,但高等法院最终判决他终身监禁。
张馨仪认为,现今香港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被强制入院者的知情权及上诉权受到忽视。就着上诉权的问题,「残疾资历生活馆」曾就《精神健康条例》撰写过条文修订的建议书,强调当事人应该被告知应有的权利,例如有权就有关强制入院向法官提出申诉及反对、或向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处要求复核个案。但是,一颗石头投进湖里,却泛不起多少涟漪,这个关乎人身自由的诉求,一直没有受到主流媒体和大众市民重视。
过程中,张馨仪一直强调的,是权利,那是因为,残疾人士都应该享有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
对于各种与精神障碍者有关的条文、概念、外国的个案模式,张馨仪都能说出大量的资料,既源于自我经验的探索,也跟争取残疾人士权益的工作有关。
保守秘密不是保障 冲出枷锁才能充权
曾经,她选择把过去收藏起来,尤其是刚踏足社会工作的时候,不愿被别人知道太多自己的背景。中学时期曾较为公开地向同学分享自己的经验,却因为未能成熟地处理当时的情绪,以为此后周遭的人都会在私下谈论自己。在成长路上,因为无法言说过去,总会惹来旁人投射并不真实的想象,对于这样的状态,她逐渐无法忍受︰「后来,分享经验与故事的理由,其实是不愿意成为一个没有过去,或不能诉说过去的人,不能再压抑自己的生活。」
大约在八年前,她接触到社运圈子的人,一同办了一本《跳制》的独立刊物,以批判的视角看待精神医学这回事,「跳制」除了是被用来形容脑袋短路的状态外,也有另外一种语带双关的意味︰「跳出制度」。跳出制度的思考,抱有强烈的质疑,同时也是来自最边缘的反扑。
再到了后来,张馨仪接触到精神复康的圈子,却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她归因于精神医学的模式过于主宰社会如何理解精神障碍这回事,包括精神障碍者自身及家属。「很多时候,他们仍然抱有一种很固有的信念,认为有病一定要看医生、吃药。但是,我们应该有更多元的选择,这个状态可以不是精神病,而是一种生存状态。」
以为她是完全反对精神医学这回事,她却只是反对单一化的标准与声音,多元地去理解每个人的生存状态,才是张馨仪所在意的︰「你可以选择看医生和吃药,也可以选择另外的途径,重点在于拥有选择的权利。」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十五条健康的范围中,便「要求医护人员,包括在征得残疾人自由表示的知情同意基础上,向残疾人提供在质量上与其他人所得相同的护理。」然而,总会有人质疑,精神障碍者没有能力作出决定,张馨仪说,预设医疗指示或可填补这块空缺,在「精神健康」的时候,先为自己作出医疗决定,包括拒绝某些治疗的权利。
西方社会,隔离监控精神障碍者的模式,也逐渐转型成为小区支持模式,如今已不再是确诊「有病」便要送去医院「监禁」的年代,外国「去院舍化」已经成为趋势,让精神障碍者能真正融入小区生活才是目前的焦点︰「你可以参考瑞典的Supported Decision Making模式,最理想是有一个mentorship的关系,协助障碍者做出自己决定,当中也是一个充权的过程。」
与张馨仪做访问,记者需要准备一个消化能力极强的脑袋,她的口袋里总是能够拿出各式各样的数据来应对,从个人的成长经验出发,再成为一个倡议者,她很记得,在五年前参加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聆讯前,他们在呈交草拟书时以Mental Patient作称谓时被退回,最后需要改为Psychosocial Disabilities(心理社交障碍者)才被接纳。若果命名是一种权力,这也是为什么张馨仪在书写及倡议的时候,使用的字眼是「精神障碍」,她努力想打开在病理化以外理解这种精神状态的另一扇窗口。
记者想起一个小故事,曾经,在网络上有人疯传《叮当》的结局是这样的︰所有故事情节都是大雄幻想出来,从来没有叮当、静香、技安、阿福…原来大雄是个自闭儿。有读者曾表示接受不到这样的结局,藤子.F.不二雄也曾经澄清这个说法不是真的。其实,如果读者一直陪着大雄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这个梦,无论如何,也曾为我们带来过无数欢乐。
(来源:明报周刊 https://is.gd/J9jS9T 2017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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