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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拟对一镇征收房产税引发热议后紧急删除         ★★★
河南登封拟对一镇征收房产税引发热议后紧急删除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5-10-26 20:30
10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发布《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发热议。10月22日晚,征求意见的网页被删除。登封市税务局回应称:此举非新增税种,仅为落实旧法,但是否征税还需上级审批。网民批评指出:中国土地属国有,业主购房时已支付70年土地出让金,再征房产税是否重复征税,引发了一定的社会恐慌。网友质疑:土地非个人所有,为何房产征税?这是重复纳税。对一个镇征收房产税,真是闻所未闻。这是多缺钱了,地主家也没余粮了吗?登封事件本质是基层财政压力下的旧法执行偏差,表述模糊触及“房产税试点扩大”的敏感神经。当前重复征税恐慌实为全国化规则滞后于现实的缩影,重复或过度征税对民生造成叠加冲击。政策朝令夕改不确定性已严重引发实际经济影响和群体性担忧。导致百姓“税负前移”,使低收入者实际负担更重,加重民生负担。

公开信息显示,仅上海、重庆等部分城市试点非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

事件起因

澎湃新闻:10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发布《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显示,拟对东至玉台、西至郭庄、南至张村陈村、北至塔水磨的唐庄镇全域1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个村(社区),征收房产税。

对于征收标准,意见稿显示,唐庄镇的土地等级按三级地段,每平方米年应缴纳税额为3元,房产税按房产余值1.2%或租金12%计征。

消息发酵后,10月22日晚,征求意见的网页被删除。

10月22日,登封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并非新的税种,而是因为唐庄镇由乡改镇,符合征收房产税的要求,依据的是198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查阅《条例》显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条例》明确了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但是否征税还需上级审批。

文件提及唐庄镇2017年改镇后“一直未征税”,引发是否需补缴过往税款的担忧。

网友评论

比良坂:刚刚刷到这么一个问题,差点把我吓一跳?河南这个镇这是要立国了?

浙人无为:河南财政自给率长期不足,本就高度依赖中央转移支付。如今经济大环境趋冷,东部省份自身财政压力增大,转移支付缩水,河南基层财政断粮风险骤增。 在此背景下,唐庄镇这类政策看似荒腔走板,实则是地方财政病急乱投医的缩影,试图通过曲解1986年旧法,对房产税收填补缺口。但问题核心在于这种挖潜式自救既无新税源支撑,又因政策表述模糊引发农村房产税的误读,本质是地方在财政压力下,将过时的法规条款当作救命稻草。 我认为不少财政不能自给的地方和省市,应该自己做好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增加税收,充实当地财政资源。不是把手伸向老百姓,拿老百姓开刀。

@徐晚胜:财政困局当以开源破,苛征旧税实为下策。振兴实业,方是惠民正道。

@山沟里财迷:地方财政病急乱投医的缩影。

@寻找木质:那乡镇穷的叮当响,还收房产税。

@哈奴曼_没有金箍棒:70年的长租房,质量30年的房子还要收税。

@年轻的歌声多嘹亮:土地不是个人的为何要交税?

@再吃巧克力棒剁手:税收方面,国外有的,咱也得有,国外没有的,咱们国情特殊还得有。

@超违规:开始榨取乡镇了。

@论代史:我们土地不属于业主,也不是房屋产权的一部分,业主实际上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土地部分,已通过购房时支付的七十年租赁费,若在期限内再次征税,则构成重复纳税!

@苍海中的盐粒粒:明明可以直接抢的。

房子爱买不买:房产税又来了,不过这次删了,河南登封对村镇征收房产税,这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嘛?

浙人无为:我认为不少财政不能自给的地方和省市,应该自己做好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增加税收,充实当地财政资源。不是把手伸向老百姓,拿老百姓开刀。

为有书香来:登封这次收税的征求意见稿紧急撤下,可见发布的时候没有调研清楚,加上表述不是太清晰,引发了一定的社会恐慌。按说对城镇经营性房屋收税是合法的,但对农村的租房等收税,而且要从2017年开始补,这个动作也确实非常大。不知道紧急撤回后面会不会还征收?

论代史:试探失败,已经删除啦!其实我们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属于是全民所有。在中国,任何公有、全民所有或国家所有的东西都与普通百姓无直接关系。反之,与民众关系最直接的是民营、私有和个体工商户!既然土地不属于业主,也不是房屋产权的一部分,那么业主实际上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如果在房子下挖到宝藏,属于国家;如果挖到老鼠,那就属于你。因此,房产与土地应该区别对待,房子可以征税,类似车辆,购买后需要年度缴税。但土地部分,已通过购房时支付的七十年租赁费,若在期限内再次征税,则构成重复纳税!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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