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武汉市金融诈骗案的晶银投资公司受害群体。在此我们向两会提出紧急提案: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同时,国家还应该警惕内部的金融危害。请求中央重视并投入力量,惩治个别政府官员利用国内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空隙,大搞金融欺诈,掠夺百姓养命钱的案件。强烈要求中央迅速完善金融法规,才能从根子上清除这类腐败官员的滋生土壤。因为这类案件对国家的危害性极大。金融诈骗,特别是政府官员参与的案件,正在造成群体百姓的民生危机,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引发大量群体性上访事件,破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稳定局面。
目前,使我们正在蒙受巨大痛苦的金融欺诈案已经造成了近2000户百姓的生存危机,目前已经有5位债权人因退休养老费、拆迁费、抚恤金被困而积郁成疾,贫病交加,无钱医治,先后含恨九泉了。春节前债权人张满枝等二人因为与债权人群体到省政府上访,被几十名警察暴力殴打造成粉碎性骨折,膀胱被踢伤尿血,全身严重挫伤,目前肌肉已经迅速萎缩,体重在不到一个月就减轻了近10斤。张由于无钱治疗而被困家中,以泪洗面。
武汉市晶银投资担保公司合法成立于2006年底。以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局纪委书记岳亚武为代表的部分政府官员在晶银投入了大量资金。他们伙同晶银投资担保公司占51%股权的大股东李炼红,于2007年策划了以市政府市长专线、110联动联合监制,光大银行举荐的公益广告宣传晶银投资公司,当时是公安局开着警车将此广告贴遍了武汉三镇。此广告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吸引了大部分内部员工及其家族亲朋将自己的养命钱借给了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保本付定息的借贷合同。公司用这些资金解决自身实体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并一直诚守合同,按时支付着本息。
2008年10月,由于法人代表段毅文不同意将晶银大酒店无偿出让,青山区公安局决定立案惩治段。立案前夕11~12月,纪委书记岳亚武通过李炼红将投入晶银的资金500万元连本带利出逃走了(见证人证词材料和照片1,照片2)。后来,据省公安厅经侦副大队长任丹说:“这些特殊群体共出逃了资金1200万元。”
2009年3月10日,区公安局就将晶银投资公司法人代表段毅文以配合调查另一房地产案件为由抓走了,名义上是监视居住,实际上是被关在区公安局,失去了任何自由。
至今段已被关押长达一年,一次也没有开庭审理过。这一年以来,除了政府官员向段索要的晶银大酒店、风暴酒吧以外,区公安局粗暴查封了公司的其他实体,致使资产迅速缩水,公司由资产大于负债逐渐变成了资不抵债,濒临倒闭。近2000户债权人讨债无门,生不如死。群体性上访事件此起彼伏。
2009年4月17日,公司法人代表被关押在公安局,失去了公民的任何自由与权利时,曾经帮助政府官员抽逃资金的李炼红又离奇地将51%的股权在市工商转让给了原仅占45%股权的法人代表段毅文。
2010年2月3日,区政法委书记对债权人所说:“如果我们抓错了人,一大批干部就要下台,政府还要拿钱赔偿你们?”一年以来,由于公安局前期所设定的罪名证据不足,无法开庭定罪,所以转而疯狂将矛头指向晶银投资公司,企图将合法的民间借贷打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区公安局用尽了恐吓、威胁、欺骗、造假种种手段逼迫债权人群众报案。使百姓雪上又加霜。
如果公司是非法吸存,那么政府的广告,官员们先期投入的资金是什么呢?自己连本带息抽逃资金后再说:“尽量帮助群众减少损失。”这算不算侵吞百姓血汗钱的金融诈骗圈套呢?
我们呼吁中央彻查此案,按照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合同偿还债权人群众的养命血汗钱!并且制定严密的法规,杜绝此类激起极大民愤的案件。人民政府才能真正获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2010年3月8日
债权人联系方式:徐晓薇:15327261949,贾书福:13018013800
张艳霞:13607184497 张满枝:1362865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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