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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北京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集散地         ★★★
首都北京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集散地
作者:宋玉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1-05-27 07:15
首都北京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集散地;北京警方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帮凶——纪实:2020年9月30日发生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20米,是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宋玉波被绑架谋杀案的现场。

我是宋玉波,微信号:火车头,微博号:火车头98370,户口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34-1-162居民,手机号码:15809888869(不敢长时间开机)身份证号码:210113197011090637

【一、】北京首都通州区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20米是绑架谋杀宋玉波第一现场
2020年9月30日早晨05:10分左右,我在这个北京市通州区的周营村北口公交车站等12路和28路公交车,由南向北驶来一辆白色的微型面包车(当时我只知道是个微型车),(牌号是辽A0081警,这个号码是我被绑架到沈阳才知道的),快速开过来,在周营村北口车站牌边儿停下来,突然,下来五六个彪形大汉,什么都没有说,向站台等车的乘客这里扑来,吓得我转身就跑,在路口的树林里,被一个人扑倒,压着我的头、压住我的身体、踩着我的手,对我拳打脚踢、有人掐我的脖子,防止我喊叫,胳膊上有刺青,有人撕开我的裤子口袋抢我的手机和钱包,我只能用力喊了一声“救命呀”,绑匪们为了阻止我呼救,把手指伸进我的嘴里,不让我呼救,我狠狠的咬了一口,这个人掰倒我的2颗牙齿,1颗大牙被打活动了,我的嘴里开始流血,劫匪们把我的衣服从后面掀到我的面前,挡住我的眼睛,我被打得失去了反抗能力,喊不出话了,听到有人说:“艹***的、找死”,我被劫匪抬进了车,我的帽子、右脚的鞋、眼镜都落在了案发现场。我被劫匪绑架了。案发现场距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只有20米左右。我被抬进车,卡在座椅的夹缝,我的身体被压着,有人说:“调头、赶紧走”。有人在打电话说:“老大,在哪儿换车”。这就是发生在天子脚下、祖国首都北京抢劫绑架杀人案的开始。此时,我感觉是那么的无能,我没有和劫匪同归于尽的机会和能力。

我的身体和头都很疼,尽量保持头脑清醒。他们用身体压着我,我不能动,也说不出话来,呼吸困难。车大约走了5分钟,听到说:“把车开到亮的地方”“这亮点”“把车开过来”“是他吗?”“是他”“捆上”,绑匪们一直都在用身体压着我,我动不了。有人在把我向车下抬,这是我唯一的求生机会。

【二、】我经历的第一次谋杀
2017年1月17日21:30除夕夜,案发现场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大岭村66号门前,我经历过一次对我的谋杀。
是因为我实名举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长白派出所做假案、对我谋杀8年无人管》
①、制作假的政府公文。
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院的档案室里2013民一字第92号卷29页,是《报警情况登记表》原件,左上角盖着“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长白派出所”的假公章。假公章和真的公章,在字形和字体的大小都不一样。特别是假公章中间的五角星差距更大,假公章的五角星比真的大2mm以上(用游标卡尺测量的结果)。
②、随意更改档案卷宗。
沈阳市铁西区法院档案室,随意更改2013民一字第92号卷宗,由“长期”变成在“中期”到“短期”,并且,里面的证据不全了。特别是为这个卷宗又做了一个50号卷宗,这2个卷宗里都有假证据。
③、阻挠律师调查
长白派出所对我和吴红海律师要看《报警记录》存档件,百般阻挠,并且,当着我和律师的面,撕毁存档复印件上的证据,使存档复印件留下2个窟窿。
④、我的律师是长白派出所介绍的,我的律师和被告,在同一个单位(辽宁省医药有限公司)上班是同事关系,在单位发年终奖时,被告和我的律师同台领奖。这是警察在设计陷害我。
⑤、长白派出所销毁了被告人在沈阳市铁西区妇婴医院做节育手术的调查证据。
⑥、马彦芹购买和平区哈尔滨路43-1-162房产,用虚假收据就过户了。马彦芹使用被告在2010年10月14日,以105400元的价格卖给郭凤莲的房产交易票据(是收据,不是正规发票,正规发票已经被郭凤莲使用了)进行过户。长白派出所对这个调查结果进行了销毁。
⑦长白派出所利用假的“马彦芹”欺骗我,真假两个马彦芹我都见过,继续做假案。
⑧、销毁我的卷宗
2018年沈阳市和平区长白派出所民警姜维臣销毁我的卷宗,明确告诉我卷宗没有了。
⑨、举报换来了对我的谋杀
经过2年多的等待,我的案件没有进展。在长白派出所教导员姚XX的建议下,我于2015年3月10日,实名举报了被告人倒卖增值税发票和倒卖毒品,同时把证据视频交给了长白派出所。
2017年1月27日晚21:30除夕夜,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大岭村66号门口,是东西方向的“原国道102线”,双向6车道,这个道路向东方向是黑山县县内,距黑山县县内1公里,摄像头多;向西方向是远离黑山县县内,摄像头少,路口多,方便逃离。外号为“大龙”(黄春龙译音)的网逃、吸毒犯,驾驶报废车,在双向六车道,由东向西,越过双黄实线,再越过2个车道,逆行高速行驶,用车把66号门前的人撞死,肇事车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快速逃逸,被撞者脖子当时都撞断了,被撞出30米外当场死亡,家里留下了丈夫和正在读大学的儿子。杀人凶手在当地有家族势力。至今没有抓住这个杀手凶手。
他们雇凶杀人,本应该杀死宋玉波,这个无辜的人成了我的替死鬼。因为,在2017年1月25日我发现有可疑车辆,在门前蹲守,我做有记录。
此次,对我进行谋杀她们用了古代的作案手法:
第一步:“打虎放鹰”;
第二步:“端马架”;第一、二步都已经实施。
第三步:“绝后杵”一定会有。
另外,对实施谋杀我的方法也做了预测,有两种谋杀我的方法。如果是按照我朋友预测的谋杀方法,我必死。

【三】、第二次谋杀绑架,我第一次濒临死亡
1、绑匪们一直都在用身体压着我,我动不了,呼吸困难。我隔着我的衣服,能感觉到是在一个路灯下,有人在把我向车下抬,这是我唯一的求生机会,这些畜牲,绝对要弄死我,绑匪们抬起我的时候,我蹬开了抬我腿的人,我掉到座椅的夹空中,遭到了更残酷的毒打,抓住我的手腕,用膝盖压着,并撞我的头,用脚踩踏和撞击我的腰、胸和肚子,我的内脏受不了200斤的踩踏和撞击,内脏受伤,我不能呼吸了,意识渐渐模糊,拖我下车,绑匪们在用黄色包装胶带把我捆起来,抬我上车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死亡降临,昏了过去。
2、2020年9月30日10:00左右,昏迷了5个小时以后,当我第一次醒来的时候,意识模糊,眼睛看东西模糊,仔细看到墙上有“绥中县医院”的字样,一个穿白衣服的胸口上有个“白红健”牌子,我又昏了过去,有人在喊,在我眼前晃动一张纸,好像在问我什么?我喘气很久,只说了句“我喘不了气”,意识模糊中,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被疼醒的,腰疼的厉害,他们在把我抬进一个车,我小便了,感觉是个医院,上了一辆白车。他们不会给我治疗身体,我手里一直握佛祖舍利,是佛祖保佑我没死。
一路上,我尽量保持头脑清醒,我右侧的绑匪,短发尖头瘦脸,头和手上都有刀疤,眼小,面黑,身高1.7米左右,凶恶之徒。我的左侧,面白,团脸,大眼,身高1.8米左右,前面还有3个人,这3个人都看不到面相。只能看到左前中头左后上有个小肉球。
天将黑前,到沈阳市老北站附近,下车时看到这个车号为:辽A0087警。
3、第三次谋杀我。我不相信政府为我解决问题。
辽宁省沈阳市以联系会议为名,美其名曰“为我解决问题”实际是第三次谋杀我的开始。
因为,身体受伤走路费劲,勉强上到2楼,对着走廊的是会议室,陆续来了8个人,让我说说我的诉求,此时,我被政府骗了,都不知道,心里有些小高兴。
我读了《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长白派出所做假案、对我谋杀8年无人管》问这是不是事实?
他们说“你休息一会儿,我们开会研究一下,一会答复你”,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们。
晚上,被非法拘禁在沈阳市铁西区兴顺派出所,由2个人看押,没收了我的2部智能手机。

【四】、第二次濒临死亡,怕你死在西塔派出所才救你
1,2020年10月1日中秋节,在沈阳市铁西区兴顺派出所,用我只能接打电话的手机,把我在兴顺派出所的信息和在绥中县医院第一次抢救的内容发了出去,并向社会正义人士发出了求救信息。我在绥中县医院被抢救的所有证据被绑匪们拿走了,在这个文章里的诊断,都是我后来自己去找到的。由于身体不好,我躺在一个空床上昏睡过去了,我已经2天2夜没有吃饭了,被打的吃不下东西。
【去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面对第二次濒临死亡】
2,2020年10月1日15:00左右,我被2个不明身份的人叫醒,以为我解决问题为名骗到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在西塔派出所搜去了我所有的手机,截断了我和外界的联系,继续非法拘禁。在一个屋子里,我坐在椅子上,左侧身体疼得厉害、呼吸困难,我滑到了地上,在地上挣扎了3个小时以上,我又一次感觉到濒临死亡,呼吸急促,意识模糊,在这里没有人关心我的死活,我就由这个屋向外爬,短短6米,我爬了2个小时,围着好多人,我睁着眼睛,看不清东西。有人说“叫120、别让他死在派出所、麻烦”,好像他们在联系什么,我的意识模糊了,不知道去哪了。醒来的时候,感觉是几个穿白衣服的医生,有几个穿蓝色衣服的护士,意思模糊,我看不清他们的脸。此时我不知道在哪?我在哪里回来的?我怎么回来的?我知道,他们不会让我治疗身体,不死就行。我在清醒的时候,问过他们在哪被抢救?他们没告诉我。
3,2020年10月2日上午,经过2天2夜没有进食和进水,才吃了一次饭。看到的都是没戴警号的便衣,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不间断的被2个人看着,白天一个看我的人,讲了他在北京抓人,以前沈阳警察绑架一个在北京维权的公民“老头儿”,在警车里,这个“老头儿”喊了一声“杀人了”。被北京市民报警,北京市全城特警堵截这个车。在去往沈阳的高速公路口,被武装特警用枪顶着头,逼迫下车,当时,掏出“警察证”都不好使。这是绑匪在北京实施绑架后换车的原因。
4、晚饭后,由于这个派出所处理的问题多,我借用被伤害人的手机,再次向外发了求救信息。看守我的一个年龄大的人,威胁借我手机的人,“如果让我使用手机,就把他拘留”。这样的人还能让人民信任吗?警察的可信度有多少?政府的信任度在哪?我非常气氛。这是个什么样的老东西?都对不起男人站着撒尿,老了老了都不给后代积点儿阴德。
5、2020年10月3日这2天,前后有3伙,6个没有警号的人对我询问,骗我签字。我询问联系会议对我问题的处理结果,告诉我:“动用很多人,轮番向我询问你,为了把我定罪,把我拷在刑询的铁凳子上,我才第一次知道,在2020年9月30日早上5:10左右,在北京市通州区周营村北口公交车站点是车号为:辽A0081警实施了对我的绑架和谋杀。”

【五】、进入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非法拘禁,体检做假。
半夜,以复查病情为名,对我的病情做假的体检。
半夜对我的身体进行检查,先是去了一个地点,取个对我非法拘禁的单子,再去绑匪自己的沈阳市中心医院(内部医院),绑匪们不知道,他们的内部医院没开门,锁着大门。后去的202医院,做的假体检,在我的面前,绑匪在医生耳边小声说几句话后,才给我做身体检查,我内脏没伤的都写了,有病的地方都没写,在就是绑匪们在半夜为宋玉波做的假体检。
绑匪们把宋玉波送进和平区看守所,进行非法拘禁,是想掩盖绑架谋杀我的事实,掩盖对我的身体伤害,经过37天的非法拘禁,把体表的於血减少,内脏受伤严重的地方变轻。如果有可能,非法拘禁的时间变长。掩盖谋杀时造成的伤害,销毁绑架谋杀我的证据。
绑匪把我非法拘禁在沈阳市看守所前,我在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被非法拘禁,我突然觉得肋骨疼得厉害,说不了话,能听到别人说:“我头上在流汗非常多,满脸都流汗”。他们用棉被把我抬上车,到和平区看守所,有人喊:“疫情期间,不收”又有人喊:“和侯主任说好了,”用被子把我抬下车,架着我进了‘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架着我,为我体检,身上没有力气,衣服和裤子被扒光,只穿内衣和裤头,脖子上戴的佛舍利吊坠被抢走了,沈阳市当时的气温下降,都是零下多少度,目的是在我内脏器官受伤的情况下加重病情。
刚刚进到和平区看守所检查身体,我第一次知道,我的左侧6、7,8肋骨骨折,骨折处随时能扎破肺泡引起我死亡。
在我意识模糊,坐在轮椅上准备把我推走的时候,听到声音说:这次判你的是寻衅滋事,因为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连续登记9天。后来,我出来后,查遍了这个国家的所有法律法规,没有见到连续在国家信访局连续登记9天,触犯了“寻衅滋事”。
绑匪们拿走了我所有的东西。非法拘禁我不是目的,再次谋杀才是事实。

【六】、第三次对我的谋杀
绑匪们的第二次谋杀没有成功后,在沈阳市和平区进行了第三次谋杀。
和平区看守所用轮椅把我推进了2监区209室,由于我行动不便,我身体的左侧是河南洛阳邹XX(因卖出去自己的两张银行卡,被抓回沈阳)患乙肝小三阳病人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使用乙肝患者的餐具,并共用一个餐具;右侧刘艺(沈阳市和平区人同性恋,因倒卖毒品)艾滋病人,此时,我被绑匪掰弯的牙齿归正了很多,3个牙齿正在出血,我知道有3个人在吃提高免疫力的药,这3个人是艾滋病人刘艺,乙肝小三阳河南洛阳邹和一个身体瘦弱身高1.6米,年龄60岁左右,被抓原因不详,病情不详,每次坐板的时候,这个60岁的瘦老头儿都被安排在我的身边,能感觉到这个人呼出的气是死人的臭气,绑匪们在没弄死我的情况下,用让我感染传染病的方法至我于死地。
半个月后,我由209被转移到208监室,乙肝患者邹XX也在这个监室,几天后艾滋病患者刘艺也进了208号监室,这个艾滋病人刘艺还是挨着我睡觉。绑匪们用尽一切方法都要弄死我。
在我刚刚进入208监室的管房老大(帮助管教管理监室的犯人)就知道我是用被子抬着进和平区看守所的,都知道了。我不知道这些监室的老大们是怎么知道的?在这个过程中,绑匪们没有把我弄死,就让我感染传染病,再次至我于死地,这就是非法拘禁我的目的。绑匪们把我抬进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是早就设计好的。绑匪对我是要下死手。

【七】准备第四次谋杀。不给我身份证、防止我逃出他们的控制范围
2020年11月6日22:00左右,身体带伤的我被非法拘禁第37天的时候,我被两个绑匪的同伙带离和平区看守所,这两个绑匪没有任何标记,证明自己身份。问什么?都只说一句话:“我就是来放你的”,他们知道了我将会被传染病传染。
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以半夜里办不了手续为由,不给拘留证、不给看押证、不给释放证,扣留了我的衣服、裤子、不给身份证、不给有佛舍利的吊坠,不给在绥中县医院、沈医二院、二0二医院所有的证明,把我推向社会,他们是利用我的身体来危害社会。
我不信任沈阳的公安系统,我不信任辽宁的警察。

【八】、在没有身份证和随时被谋杀的情况下收集证据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扣留我宋玉波的身份证,西塔派出所告诉我,“给我身份证需要领导同意”,这里的警察违法是多嚣张,让我寸步难行,我感觉在辽宁非常危险。
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以半夜里办不了手续为由,不给宋玉波所有非法拘禁的手续,不给拘留证、不给看押证、不给释放证,扣留了我的衣服、裤子、扣留有佛舍利的吊坠,不给在绥中县医院、沈医二院、二0二医院所有的证明。要掩盖沈阳市公安局在北京跨区域违法绑架谋杀宋玉波的犯罪事实。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他们对我的做的事情,是在深思熟虑的状态下做的,我的身体健康,连续18年没有出现任何病。只是在2020年9月30日开始身体受伤。如果我死亡,绝对是沈阳市公安局和贩毒分子谋杀的。
①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医院调取证据的经历。
我没有在绥中县医院档案室查到我的医疗档案,导医台对我的答复是“不给我门诊诊断,谁给你看病找谁去”。我的接诊医生是谁?我真的不知道,当时我在昏迷中,我只知道“白红健”,他是CT室大夫。绥中县医院的视频只保留1个月,我没有得到当时抢救我的视频,这是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计划好的,销毁犯罪证据。
我找到绥中县医院值班院长,值班院长安排档案室主任跟着,在导医台打出了门诊档案,没有档案室主任跟着不给我盖公章。值班院长打电话才调取了,在绥中县医院的另外两个CT诊断,白红健医生和他的主任以就诊时开的诊断有签字为名,拒绝再签字和盖公章。开庭打官司时没有公章的证据,法官是不采纳的。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收去了所有对他们不利的材料,就是这样违法犯罪的。
绥中县医院少了我胸骨骨折证明。是没有?还是被隐藏了?
②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医二院调取证据经历是:
我是2020年10月1日在沈医二院抢救的,有诊断,我看到过这个诊断。2020年10月3日在我不知情的状态下沈医二院修改了我的病志。
(证据如下)
1、这个时候,我才真正知道,绑匪对我下毒手之狠,是真的要弄死我。内容如下:
(1)心脏:心率失常
(2)肝:肝脏大小形态尚可,肝实质密度稍显减低
(3)肺:双肺纹理增强紊乱,以双肺下叶明显,右肺尖局限性小气肿。(肺上部有积液。是和平区看守所医生看片子说的)
(4)胆:胆囊不大,内似见小点状高密度影,边界不清
(5)脾:不大,密度尚均
(6)胰腺形态稍显饱满密度尚均
(7)肾:双肾大小形态尚可,左肾见一结节状稍高密度影,边界不清
(8)腰椎增生(有诊断书)
(9)3颗牙齿松动,其中有两颗牙要脱落。
(10)神志不清
(11)左侧6、7、8肋骨骨折
(12)呼吸急,问话不答

【九】、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违法办案
(1)我在北京市通州区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调取案发现场的录像,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警察都不出现场。现场就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马路对面,有监控摄像头就对着绑架谋杀我的犯罪现场。
(2)大杜社派出所明知道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违反跨区域在没有履行手续的情况下执法,以政府行为掩盖政府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管,这是在包庇绑架谋杀犯罪。
(3)在北京市通州区大杜社派出所的经历
北京市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以沈阳市公安局和维稳办是政府行为和大杜社派出所同级单位为由,竟然说“管不了”。辽宁省沈阳市跨区域在北京市通州区违法办案、违法杀人,竟然说管不了。这明显是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用政府行为掩盖政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4)现在我的情况是: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只解决我,不解决问题。不给拘留证、不给看押证、不给释放证,扣留了我的衣服、裤子、非法扣留我的身份证、不给有佛舍利的吊坠,不给在绥中县医院、沈医二院、二0二医院所有的证明。我使用的手机不能长时间开,没有身份证使我寸步难行,随时随地被他们第四次谋杀。

【十】、北京警方与辽宁省沈阳市警方相互勾结,对抗公安部的“六个严禁”
2020年6月3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规定,2020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与辽宁省沈阳市警方相互勾结,在北京市通州市周营村北口公交车站,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公民宋玉波进行绑架谋杀。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通知
(公通字〔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切实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要求,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2020年6月3日
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
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发生正面冲突、引发舆论炒作、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一律对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2020年6月3日发布的6个严禁,沈阳市公安局就破坏公安部的规定,并且勾结北京市公安局,在首都北京肆意违法绑架谋杀宋玉波的犯罪事实。这样的事实还少吗?哪个省?哪个市?没有?

所以,首都北京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集散地,北京警察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帮凶!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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